“小物业”牵动“大民生” 云梦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示范诉讼”开庭啦

2022-11-08 15:43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作者: 张立园 刘影 李安妮    浏览: 646

为高效解决云梦县城关南洋新城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云梦法院积极探索“示范诉讼”模式,针对此次群体性物业纠纷的同类批量案件,选取了两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精细化审判。11月1日,该示范诉讼公开开庭,开庭地点设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并由云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海权担任审判长,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有序,为问题的圆满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找准问题根源“施良策”

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频发,且多以群体诉讼形式出现,诉讼请求基本一致,标的额一般较小。但该类案件往往涉及人数和矛盾争点较多,如果处理不当,易引发涉诉信访等群体性事件。针对这种情况,云梦法院速裁团队详细了解物业收费标准及服务现状,对物业纠纷产生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研判分析,决定采用“示范诉讼”模式高效解决此类矛盾。

二、创新工作机制“开良方”

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频发,且多以群体诉讼形式出现,诉讼请求基本一致,标的额一般较小。但该类案件往往涉及人数多,矛盾争议问题集中,如果处理不当,易引发涉诉信访等群体性事件。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详细了解物业收费标准及服务现状,对物业纠纷产生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研判分析,决定采用“示范诉讼”模式高效解决此类矛盾。

三、发挥引领作用“有良效”

在系列案件中引入示范诉讼,可以快速形成典型判例,对类案裁判进行指引,既能极大地节约司法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又能减少诉讼风险。法官在示范诉讼后及时向当事人耐心讲解,做好判后释明工作,对于认同判决结果的,积极引导其他案件化解;对于坚持上诉的,根据终审裁判结果,引导其他当事人参照进行调解、和解;对于仍需开庭审理的案件,在探索要素式审理基础上集中审理,以此达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另一方面,也帮助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规范自身行为,以更优良的服务,服务小区居民,共建和谐家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的处理是云梦法院示范诉讼的实际操作,也是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具体体现。今后,云梦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司法导向作用,将示范诉讼的价值从个案层面上升到社会层面,努力将矛盾“化解于无形”,为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