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执行难】“失信公示”助力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2021-02-03 16:29
来源: 汉川市人民法院
作者: 蒋敦华    浏览: 801

1月23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曝光了本院2021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次日,排名首位的雷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及申请执行人联系,要求还款。1月28日,申请执行人证实雷某已还清本息85000余元,并缴纳了案件受理费、执行费。

郑某与雷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汉川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5日经开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雷某应于2019年5月30 日以前付清所欠郑某货款74870元,并从2015年1月16日起计算违约金至付款之日,此后雷某一直未还款,郑某于2020年7月19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经人民法院线上、线下调查,发现雷某仅有少量存款和网络资金,法院对其进行了扣划,执行期满前,本案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雷某的生产生活实际状况,经反复分析研究,执行法官认为,雷某的财产不足应当只是表面现象,其实际上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经合议庭研究,并报批准,汉川市人民法院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推送至本院微信公众号,失信名单发布不久,雷某及其朋友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此消息后,感到非常震撼,雷某认为再不及时处理好此案件,以网络的传播速度和影响,将会让自己颜面扫地。所以他及时想办法筹集了资金,并主动和执行法官联系,法官召集双方进行了协商,双方于2021年1月27 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雷某当日即付款5万元,通过结算抵扣一万元,次日上午又付款2.5万元,至此,和解协议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