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引入基层组织参与调解 合力化解离婚纠纷

2022-08-05 17:49
来源: 安陆市人民法院
作者: 易小丽 王凡    浏览: 511

8月1日,雷公法庭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邀请基层人民调解员线上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李某与王某(均为化名)经人介绍相识结婚,育有一子。此前丈夫李某曾起诉离婚未果,这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在起诉前还特意到当地村委会开具了“自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已满一年”的情况说明,离婚决心十分坚定。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联系王某及其家属了解情况。王某身患疾病已去外地,目前情绪低落。王某母亲表示,当初二人经过短暂相处后结婚,李某信誓旦旦,表示愿意与王某一起好好过日子。如今孩子还小,李某以性格不合为由,认为无法继续与王某一起生活。作为女方父母,二老都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坚决不同意离婚。

为了挽回这段婚姻,承办法官将调解工作重心转移到李某身上,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多次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反复强调婚姻中丈夫的责任与担当,希望其考虑孩子尚年幼,感情问题可以慢慢调和,平静下来与妻子王某好好沟通,解开心结。但最终,李某并未动摇,依旧坚决要求离婚。而王某及其父母见李某态度如此坚决,提出补偿10万元则同意离婚。但李某坚决不同意支付补偿款,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找到突破口,承办法官决定邀请王某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参与调解。该村委会已被雷公法庭纳入了人民调解基层组织,且在当地颇有威信。于是,法官将该案件推送到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中调解。该村村支部书记在接收到案件推送后,积极参与到案件调解工作中,利用多年相处知根知底的优势,结合实际情况,与王某父母倾心交流,并协助承办法官劝说李某。在法官和村书记的通力合作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同意补偿王某65000元,王某同意离婚,案件调解结案。

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法庭的“三进”工作是重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不仅可以集合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基层调解组织资源,打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灵活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还可以实现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和在线司法确认,大大提高调解效率。各基层调解员大多具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摸清了纠纷双方的实际情况,善于在“情”与“法”之中找到平衡,有助于化解矛盾。

下一步,安陆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与各基层调解组织加强沟通,进一步把法庭“三进”工作落到实处,打造多元联动解纷机制,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强有力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