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说理+法官释法” 巡回审判进村委

2023-06-13 15:28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刘佳敏

      光风霁月,鸟语花香。6月6日上午,大悟法院新城法庭走进夏店镇高河村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部分人大代表应邀参与庭审旁听及案件调解。

      今年2月,原告刘某与被告高某在夏店镇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该事故经大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高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多次找高某协商赔偿事宜,高某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且刘某伤情不重,不愿意赔偿损失。刘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高某赔偿经济损失20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刘菊芳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及其家属进行沟通,考虑到被告年过七旬行动不便,为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刘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进”到高河村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旁听并参与案件的调解,让老百姓近距离感受司法服务。

 “高师傅,经过法庭做工作,原告愿意让步,您有什么意见……”开庭前,刘法官到被告高某家中做调解工作,听取被告及其家属的处理意见。

    “协商解决问题是最好的,既能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又能即时解决问题……”在高河村村委会,人大代表反复做高某的思想工作。

     经过人大代表反复说理及法官的多轮释法,高某同意当庭支付刘某经济损失7000元。至此,该案以调解方式顺利解决。

   “大家开车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原被告达成协议后,刘法官还结合日常审判案例,就《民法典》中交通事故法条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及车辆损害的赔付进行现场普法。

      人大代表一致认为,上门服务、上门调解非常有意义,人大代表亲力案件审理,既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又能近距离感受到审理的全过程,既化解了矛盾,又提升了效率,应多开展普法宣传,让普法宣传覆盖每一个村湾角落。

    用乡言乡语化解矛盾纠纷,用法理情理守护万家灯火。大悟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家站”与人民法庭联动互动,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真正将能动司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让矛盾止于未发、化于萌发,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