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012-11-07 09:12

1.主要权利

(1)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2)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

(3)有执行和解的权利。

(4)有申请复议的权利。

(5)有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

 2.主要义务

(1)有提供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担保的义务。

(2)有遵守执行秩序的义务。

(3)有自觉履行法院裁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