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分手引发经济纠纷 看法官如何化干戈为玉帛

2022-08-30 16:06
来源: 安陆市人民法院
作者: 赵文起 易小丽    浏览: 566

昔日恋人对簿公堂为哪般?一张借条揭开爱情背后隐藏的经济纠纷。近日,安陆法院城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爱情破裂主张借款返还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调解,最终促使一对因经济纠纷恶语相向的昔日恋人,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和平化解了矛盾。

2017年,胡某与李某因工作相识后向恋人方向发展2021年以来,李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胡某累计转账85064元,并赠与胡某一部价值6799元的苹果手机。2022年6月6日,胡某向李某出具了一张“今借到李某现金九万元”的借条,次日胡某向派出所报案声称借条是在李某父亲威胁逼迫之下被迫出具的,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2022年7月19日,李某以该借条为主要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胡某返还9万元借款。胡某在收到起诉状后,立刻提起反诉要求撤销该借条。

该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全然不顾昔日情分。胡某认为上述款项系恋人之间的爱意表达,是李某自愿赠与,分文不退李某认为是胡某向自己借款后自愿出具的借条。考虑到二人分歧较大,且双方父母因此案牵涉其中,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恐怕会引发更大的矛盾为此,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别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为了尽快找到突破口,承办法官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扣除掉“520”“1314”等特殊节日金额后提出调解方案:胡某偿还李某66000元,李某退一步,放弃其余款项。见二人未表示反对,承办法官继续耐心细致地分析了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二人同意了承办法官提出的方案。同时考虑到胡某年龄尚小,刚走上工作岗位,无法一次性还清所有款项,承办法官进一步为其争取了分期还款,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胡某分22期偿还李某66000元,每月偿还李某3000元,直至还清

法官提醒:

 恋爱交往期间,经济往来中容易发生无偿赠与、借贷共同生活支出等情形,三者产生的法律后果各不相同。如果是无偿赠予、共同支出,其中一方就不能主张返还,如果是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则应当返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恋人之间的转账如果没有赠予的意思,又怕因签订借款合同而破坏双方感情,那么在转款时要明确表达财物的具体性质并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

法官在此提醒,男女双方应当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尤其在经济来往过程中应当保持理智,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时给自己及家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