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9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孝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2-11-07 09:42

   

200629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孝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05年,市中级法院和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关心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要求,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271件,审执结16980件,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1509件,审结10980件,结案率为954%;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759件,执结5999件,执结率为888%。在上述案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11件,审执结1333件,结 案率为945%。通过运用司法功能,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孝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依法惩恶扬善,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83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926名人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59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730人,免于刑事处分35人,宣告无罪2人。市中院公开审理了原黄冈市副市长杨道洲受贿案、桂进朋绑架案及吴正祥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等一批群众关注的大要案;因案制宜,开展圆桌审判,依法判处未成年人犯罪 157人,寓教于审,积极开展青少年帮教活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81名认罪服法、改造表现好的罪犯予以减刑;认真吸取余祥林案的教训,深入开展了刑事案件三清理工作,注重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杜绝超期羁押现象,切实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二是依法定纷止争,努力营造诚信协调的发展环境。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109件,诉讼标的额104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329件,对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制裁,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中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纠纷案件796件,对公民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经营、借款、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5119件,新 收并审结了知识产权案件36件,维护了公平竞争、诚信发展的市场秩序。注重依法运用调解手段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把依法调解、案结事了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全过程,全市法院共有5416件民商事案件通过调解结案,调解及撤诉率为595%。同时,受理企业破产案件78件,涉及清算资产637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依法审查上报立案28件,通过审查把关,基本实现了国有资产无流失、社会无震荡、职工有安置的预期目标,促进现有缺乏活力的企业走出困境。

    是加强行政审判,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9件,被诉行政主体涉及城建、劳动社会保障、工商、土地资源、交通等28个行政执法部门。处理非诉执行案 1349件。通过对城镇规划、环境污染、治安、劳动保障、房屋拆迁等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案件的审理和对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促进政务环境优化,较好地实现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统一。同时,受理并审结了国家赔偿案件1件。

   四是强化执行工作,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经过艰苦努力,执行难得到进一步缓解。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申请执行案件5999件,执结标的额274亿元。在已执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促使当事人和解执行的1958件,占执行案件的326%。通过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采取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发放债权凭证、以经营权和收益权抵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执行听证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增强了执行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果。  

   五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为使群众打官司多一些便捷,少一些讼累,2005年,全市法院对1716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了简易程序审理。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共对284名当事人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72万余元。市中院和孝南区法院为市直一破产多年的企业中因工伤致残的一名诉讼当事人主动联系医院,并动员干警捐款5万元作为手术之用。市中院自去年3月下旬起实行了涉讼信访由每周三接待为天天接待制度,至年底共接访295件,已处理息访117件,转办回复145件,正在审查的 33件。基本实现了无进京上访、涉讼信访总量下降、越级上访下降、上访老户数下降的信访工作目标。

   为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确保司法公正,2005年,市中院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向科学的机制要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向规范的管理要审判的公正与效率工作思路,立足于现有基础,进一步加大了审判、队伍、政务管理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符合法院实际的审判运行、队伍建设和政务管理机制,促使审判活动和司法行为不断规范,审判质量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机关作风和院容院貌不断变化。

   第一,着力抓了以规范司法活动为核心的审判管理。通过建立信访、立案、调解、执行和监督等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职能的全面履行。一是进一步端正了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市中院根据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孝感实际,提出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孝感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力求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效率与公正、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积极提高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能力,为构建和谐孝感推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基本理顺了信访接待处理秩序。为畅通法院信访渠道,彻底扭转缠访缠诉聚集法院的被动局面,市中院制定并实施了《信访接待处理实施办法》、《预防和处理涉讼上访工作机制》等,实行了信访处理流程管理制、信访工作责任制、原合议庭信访接待制、信访案件督办制、上报汇总分析制、信访工作考核制、两级法院联动处理督查制等7项信访接待处理工作机制,新设立了信访中心,形成了层层抓信访、天天接信访、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的局面。涉讼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得到了市委和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的充分肯定。三是逐步规范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为改变审判流程管理滞后局面,市中院出台了《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程》,新建了立案中心,从案件入口抓起,实行立、审、执、监分权制衡,变办案事后监督为案前、案中、案后监督并重,对审判和执行全过程进行有序监控;立案中心实行一站式立案,电子显示屏公示排期开庭,网上全程监督审限及法律文书,实施    光审判,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四是逐步构建了现代诉讼调解机制。为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不断减少缠诉和信访,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要求,扩大了调解结案范围,由民事调解扩大到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由庭审调解扩展到庭前调解,力求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是初步实现了执行统一管理格局。市中院多次召开执行工作会议,相继出台了《关于适用执行程序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在实行审执分立的基础上,实施了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执行监督权三权分立,有效防止了审执不分的执行乱现象,市中院创建的执行工作管理规范,被省高院作为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六是初步规范了审判程序监督。为切实做到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市中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案件评查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以审判公开为核心的各类制度规范,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坚持把整改的重心放在规范程序、防止司法随意性上,从案件级别管辖、审判公开、审委会工作到各业务庭、各综合部门的工作程序,都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规范性要求。2005年所审结的各类案件,没有发现严重违反程序的个案,案件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

   第二,着力抓了以提高司法能力为核心的队伍管理。通过完善教育、培训、警示、制约和激励等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法官素质的整体提高。一是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等阶段的任务。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为之一新,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切实加强了法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根据市委提出的创建团结、廉洁、创新、实干领导班子的要求,市中院作出了《加强全市法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院党组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有一个专题,并结合工作吸纳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坚持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讨论,民主决策;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接待处理信访,亲任审判长办案、带头遵守各类规章制度,既重身教又重言教,可以说,一个团结、廉洁、创新、实干并在市中院享有威信的班子已经显现。三是重点加强了法官司法能力建设。市中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决定》、《关于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决定》等,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着眼点,4次组织全市法院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开展了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案件评查、裁判文书公示等活动,并通过推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每月工作讲评、庭审评议和绩效量化考核,完善了向学习要能力、向管理要能力、向改革要能力、向保障要能力的各项措施。为丰富现有法官的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司法能力,市中院制定了培训规划,举办各类培训班5期,共培训350余人次,并7批次选送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进修学院等地学习深造。与此同时,市中院还集中培训了全市76名被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及时指导他们上岗与法官 同权办案。四是继续加强了司法廉洁建设。市中院以先进性教育为载体,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加强对审判工作的内外监督入手,先后制定了《廉政谈话办法》、《纪检监察听证办法》、《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处理办法》、《关于规范法官与诉讼参与人相互关系的规定》、《关于严格遵守办案纪律的若干规范》、《法官业外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并约束法官业内外言行;同时,配合廉政督查、案件质量管理、外部监督等措施,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开展法官宣誓,赴大悟老区参观学习,进行党纪法规考试,并请市纪委领导作反腐倡廉辅导报告,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有报必查、每查必果,确保法官廉洁司法。2005年,市中院继续保持了队伍违法违纪零记录

   第三,着力抓了以目标责任考核为重心的机关管理。通过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服务和保障等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健康运行。市中院重新修订并实施了《2005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及量化考评办法》和《关于对基层法院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三位一体责任追究制,通过半年和年终的到岗到人考核,初步显现出了人人有压力,工作有动力,激励出活力的局面;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车辆、请假、调研、信息、宣传等管理制度,至10月底止,市中院已形成各类制度规范共4大类49项,汇集成册后已印发人手一本供学习执行。与此同时,市中院坚持量力而行地抓了院容院貌的改善,设立了门禁系统,新建了多媒体会议室、法官培训中心和法警训练基地,实现了机关办公区、审判区、接待区分开,给干警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同时抓住机遇积极争取人民法庭建设的国债项目,全市法院共有25个人民法庭建设项目被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

   为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确保司法公正,在强化审判、队伍及政务规范管理的同时,两级法院坚持遵循人民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宪法原则,进一步强化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做到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案件审理、重要活动开展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地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为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市中院专题向市人大主任会议报告了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继续聘请十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在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中,全市法院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视察工作共31次,市中院两次邀请司法监督员参加座谈,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两会’’议案和提案,市中院领导与代表、委员面对面交换意见,对3项议案和提案逐项进行了落实,并及时给予了回复;认真处理市人大机关和代表交办转办信访件,42件信访案件全部处理到位,办结率达 100%,其中,作申诉立案处理23件,督促基层法院处理的5件,裁定处理的2件,督办执结的7件,作为上访终结处理的5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发生的变化是明显的。这些成效和变化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关心的结果,是各级政府支持帮助的结果,是代 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理解的结果,也是法院自身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但实事求是地讲,目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也面临着不少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官队伍面临着人才断层、年龄、专业结构不合理和因一些待遇落实不够影响队伍稳定的双重压力,影响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二是少数法官存在司法程序不严谨、司法行为不规范、业外活动不检点的问题,所办个别案件使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影响了法官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三是司法环境仍不尽人意,少数案件因各种原因难以执行到位,执行难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四是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问题和存留债务仍然影响到法院的建设和发展。

   2006年是全面启动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搞好法院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巩固发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果,继续规范审判、队伍和政务管理,在全市法院开展争创文明系统、市中级法院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为实现十一五开局之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强化审判职能,进一步发挥司法保障服务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高发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审判工 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妥善解决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各类案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认真解决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面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有理无钱的贫弱群体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确保打蠃官司的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第二,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加强人民法院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司法行为,防止权力失范。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法院二五改革,彰显现代司法文明;完善审判绩效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岗位目标体系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和完善对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有效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公正行使;加强涉讼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对当事人冷漠的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使人民群众信赖司法、参与司法、尊重司法、维护司法;以执行《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为契机,革除一切不良习气和不良行为,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高效、清廉文明的司法新秩序。

   第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巩固发展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成果,在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的同时,经过努力,全面提升司法管理能力,重点提高把握  政治方向、服务大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抓善管、应急处置、协调疏导、廉洁自律能力;全面提升司法审判能力,重点提高认定事实、驾驭庭审、适用法律、文书撰写、艺术执行和释法解疑、案结事了能力;全面提升司法保障能力,重点提高智力支撑、物质保障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职不受非法侵害能力。

   第四,狠抓基层建设,进一步提升法院法官整体形象。全面落实争创文明系统和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措施;加强指导监督,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提高基层物质保障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两庭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建院、从严治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诚恳地期望各位代表、委员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等活动,以此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同时,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的要求,振奋精神,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孝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