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充了,店倒了,余额怎么办?

2025-03-14 16:49
来源: 汉川市人民法院
作者: 李宏渊 涂海燕    浏览: 280

“先充值,后消费,消费享优惠!”健身卡、美容卡、餐饮卡、理发卡……在商家打折优惠的诱惑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充值各种预付卡进行消费,但“办卡容易退卡难”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面对商家倒闭,还未消费完的卡该如何退费呢?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新堰人民法庭审结一起涉及预付卡退卡退费消费纠纷案件,及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11月,吴先生在周某经营的某辰美容美发店进行消费后,在商家的推荐下充值了600元的会员卡。可几个月之后,吴先生再次来到该店消费时,却发现该店已经关门,吴先生遂联系了美发店的店长,店长向其告知可在另外一家某乐美容美发店继续消费。但当吴先生前往该美容美发店时,却被告知还需要在某乐美容美发店花费500元重新办理该店的会员卡后才可以使用原卡余额。吴先生对该方案不认同,双方协商不成,吴先生无奈之下将某辰美容美发店和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充值会员卡的费用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服务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自觉履行义务。原告吴先生与被告周某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预付卡充值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店家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自身原因停业,后又擅自变更储值卡使用方式,导致无法按约提供服务,构成根本性违约。因此,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吴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服务费。

为更好妥善处理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官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在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和解,店家在表达歉意的同时主动向吴先生返还充值金额600元。在收到被告的退款后,原告提出了撤诉申请,该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谨慎选择商家、冷静对待宣传承诺、仔细斟酌办卡事宜,办卡充值后索要收据和发票等凭证。消费者在遇到上述“预付式消费”纠纷,可以先同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调解,或是前往工商部门投诉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