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调解不误秋收 法庭倾心护航“三农”

2022-10-10 17:27
来源: 汉川市人民法院
作者: 涂海燕 宋高    浏览: 772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金秋九月,对于汉川市各粮食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广大农民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时期。汉川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秋收时节涉农纠纷的处理,始终坚持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调处纠纷,保障涉农企业及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

湖北某米业公司是一家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加工销售、自营货物运输等业务的公司。2020年,原告沙洋县某粮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米业有限公司签订稻谷买卖合同,依约向被告公司支付保证金50万元,被告在向原告提供10万元的稻谷后,下欠40万元稻谷未供货,后被告退还保证金20万元,余款20万元一直未付。2022年7月,原告诉至法院。

汉川法院福星人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对买卖合同事实及尚欠余款情况均没有意见,但表示自己并不是有意不按期供货和退还保证金,而是企业资金周转遇到了困难。主审法官考虑到该企业为涉农企业,遂对被告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对该企业涉诉风险进行评估,确认该企业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正值秋收时节,为使公司正常经营,法官没有简单的作出判决,而是将双方召集到法庭,多次进行调解工作,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被告企业于2022年9月15日前还款5万元,余款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的调解协议,有效缓解了秋收期间企业资金周转不足的艰难困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福星法庭所辖5个乡镇均以农业为主。近年来,法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始终将服务“三农”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 通过强化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精准对接涉农领域司法需求,开通涉农纠纷绿色通道,快立快审涉农案件,为涉农企业和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