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烟火气的腾退

2024-08-27 14:31
来源: 孝南区人民法院
作者: 甘鹏 陈诚

        池塘冒起了水花,鱼儿跃出水面,欢腾摆动。小院里的鸡鸭们扑腾着翅膀,叫嚷声不断,打破了小山村的静谧。7月底,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正领着协助执行的群众们下塘捞鱼、院中捉鸡鸭,有条不紊地开展着腾退行动。

        王某(化名)与李某某(化名)合作经营一农家乐项目,王某以土地作价出资,将案涉场地提供给李某某使用,李某某进行投资、建设和经营。后该项目经营不善停摆。王某要求李某某撤场搬离,李某某以投资损失较大为由拒绝。后经孝南法院判决王某胜诉,但李某某未按判决搬离,王某遂于2024年1月份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首先来到案涉地与李某某沟通,但李某某依旧一意孤行,始终不愿搬离。经过十余次走访考察,执行干警发现这次腾退可“不一般”,腾退物包括鸡舍的鸡、鸭舍的鸭、鱼塘的鱼和石头砖块垒的灶台等等。由于农产品和建筑物的特殊性,要如何保证在腾退过程中不出现冲突,腾退后不产生新的纠纷?

        执行干警煞费苦心,为了保证腾退过程顺利进行,提前多次与当地党委、乡政府以及派出所干警对接,邀请他们参与腾退行动;提前联系附近菜场和本院食堂,在被执行人愿意出卖农产品的情况下解决销路问题,同时提前联系家禽饲养厂家,准备提存寄养,满足被执行人保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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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准备就绪,当日清晨,执行局组织十余名干警携带排水设备、抓鱼工具等,在当地党委政府代表、社区代表、公安民警见证下,如火如荼地开始了腾退行动。

        “李某某,我是孝南法院法官,本院依法执行你与王某合同纠纷一案,今日组织强制腾退,请你收拾自己的行李尽快搬出。”

        在孝南法院执行干警亮明身份、解释来意后,李某某情绪激动、忿忿不平道:“你们凭什么搬离我的财产?你们有什么权利?”

        “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负有法律所确定的义务,这是判决书,这是送达回证,显示你收到了本院送达的判决。这是我来庄园贴腾退公告等法律文书的照片。”执行干警拿出一张张证据摆在李某某面前,李某某瞬间熄了火。

        “你们双方是民事纠纷,合同写的很清楚,双方在项目合作的责任和义务,你们经营不善,非法占有庄园长达六年,申请人亦没有收你租金。现你们以存在投资为由,长期霸占,于法不合,于理不符。限你今日自行搬离,否则我们强制腾退。”执行干警条理清晰、有理有据讲明情况。李某某哑口无言,当即表示愿意主动腾退鸡舍、鸭舍,拆除违法建筑。

        “可是我池塘的鱼怎么腾退?如果捞出不及时放进水里会死掉的,这损失怎么办?”腾退鱼塘时,李某某又犯了难,“我这个鱼塘能不能过几天再处理?”

        “不用担心,大胆捞出来,我们已经和社区的同志联系了,发动附近的村民买你的鱼,绝对不会给你造成损失。”执行干警告诉李某某。

        随后,轰隆隆的抽水机响了。执行干警带头,领着协助的群众陆续下塘捞鱼,有的用网罩,有的用手捉,各使出浑身解数和看家本领,好不热闹。最终,白花花的鲢鱼,粗壮的青鱼还有肥美的鲫鱼,满满几箩筐,被闻讯而来的村民抢购一空。鱼“没”了,被执行人的钱包却“鼓”了起来,李某某脸上的担忧褪去,兴奋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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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法院效率高啊,不仅强制执行效率高,帮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效率更高!感谢感谢!”李某某惭愧地说,“早知如此,我就该早点配合你们的工作。”

        “没关系,今日你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帮你捉鱼、卖鱼,是互相体谅,为人民服务。感谢你今日的配合。”庄园大门前,李某某将钥匙交给了执行干警,这场烟火气的腾退行动在欢声笑语中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