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院“四注重”保障司法为民促和谐

2021-01-06 10:57
来源: 孝昌法院
作者: 汪新元 杨圆

今年来,孝昌法院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四注重”,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便利与人文关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能力建设,在学习实践中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公正、高效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注重维护稳定,在发挥职能中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协调模式和协调方法,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纠纷,确保案结事了;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化解矛盾,在法律的框架内消除不稳定因素,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制空间;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

三是注重推动发展,在提供司法服务中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对涉企业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减、缓、免交诉讼费的审批手续、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慎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方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司法救助措施,保证工业平稳发展。

四是注重保障民生,在强化措施中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拓宽便民渠道,积极采取上门立案等方式为当事人进行立案服务;创新调解方式,加大调解力度;高度关注下岗职工、贫困户等群体的司法需求,完善司法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