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十年继承纠纷 法官调解缝合亲情

2023-04-07 15:38
来源: 安陆市人民法院
作者: 易小丽 崔紫琪    浏览: 898

“没有想到不用来回跑,当天就能处理好这件事,积压在心里的芥蒂终于放下了,为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点赞。”3月27日,当事人许女士在法官回访电话中表示感谢。近日,安陆法院城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继承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年逾五旬的姐弟二人之间的隔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许某和被告许某某系同胞姐弟关系,二人均已年逾50。父母于2012年去世后,留下存款20万元以及自建房屋一套。2013年1月24日,姐弟二人签订《遗产处理协议》,约定:20万元现金遗产由许弟继承,自建房屋一套由许姐继承。因姐姐在外地,弟弟未经姐姐同意签署两份安置协议,同意对自建房屋进行旧城改造拆迁,并就还建房补偿事宜同开发商达成一致,导致开放商认为合同签署人许弟为还建房所有人,侵害了许姐的合法权益。因问题得不到解决,许姐于2023年2月9日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梳理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开庭当日,姐弟二人均到庭。考虑到双方是同胞姐弟关系,法官耐心进行庭前调解。沟通中,许弟表示因为当时与还建房开发商签署合同时,姐姐无法赶回来签字,所以均由其代签。现在办房产证,开发商只认可合同签字人为房屋所有人,双方才僵持不下。

在法官的深入引导下,许姐也说出了心声,目前姐弟两人一个在成都,一个在福建,路途遥远,来一趟也不容易,为避免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法院妥善处理此事。

最终,双方同意法官的调解方案:《遗产处理协议》合法有效,被告许某某签名均系代理许某所为,该签名的法律后果由原告许某承担,自建房屋拆迁补偿后的还建房屋均由许某所有。考虑到双方均从外地回来一趟不容易,承办法官及时出具生效文书证明,并指导双方共同将调解书及生效文书证明送到拆迁办公室,以免影响还建进度。

拿到文书的姐弟俩同时感慨,法官太用心了,他们自己都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这1个小时,解决了他们近10年的问题,遇上这样有责任有情怀的法官实在是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