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3月25日上午,孝南区法院开展“春雷行动”之常态化集中腾空专项行动,20余名执行干警冒雨出发,前往新铺镇涉案执行现场,在镇人大代表、公安机关及村委会等部门的共同监督下,顺利完成了涉案房屋腾空纠纷,以用实际行动给被执行人上了一堂法治课。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孝感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胡某、吴某、第三人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写明,原告与被告胡某、吴某签订的某小区房屋《认筹书》继续履行,被告胡某、吴某应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3月30日止分二次付清房款346651元;若被告胡某、吴某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房款,则《认筹书》自动解除,该房屋将返还给原告公司。后因两被告未按期付清房款,2021年8月,原告向孝南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两被执行人将涉案房屋返还。
执行立案后,该案承办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文件,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胡某、吴某最迟于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所欠房款,若逾期不付,则自行进行腾空。
然而承诺期满,两被执行人既未付清房款,又未自行进行腾空;此后,承办法官虽张贴了强制执行公告,但胡某、吴某二人仍未主动将物品清理完毕,孝南区法院执行局遂决定对该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腾空涉案房屋,保障原告合法权益。
为保证腾空工作的顺利进行,孝南法院执行局在活动前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执行现场,承办法官再次向两被执行人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强大的执行攻势面前,两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签署腾空承诺书,执行干警现场完成了房屋换锁,最终将涉案房屋成功腾空。
自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来,孝南法院执行局积极回应群众关注,以专项执行行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减存案、提质效、建机制”工作目标,重点针对涉民生、涉民企案件制定执行行动方案,加大对人财物的查控力度,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让执行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