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院服务企业有实招 7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

2022-03-07 17:33
来源: 孝昌县人民法院
作者: 汪扬帆 汤梅    浏览: 491

1月26日下午,孝昌法院院长肖中兴、审管办主任庭长姚建新等一行到该县开发区企业湖北丹富仕饲料有限公司走访,了解该公司经营情况。近年来,该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和水平,及时推出服务县域企业新举措,为孝昌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积极畅通诉讼渠道。扎实开展上门立案、网上立案,提高立案效率,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公益企业以及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申请后,一律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执行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灵活采取保全措施。对辖区企业提出的诉讼(诉前)保全申请,48小时内实施保全措施,防止发生资产转移;对资金困难但运转正常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尽量采取“活查封”的形式进行保全。

三、努力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打击破坏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犯罪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的法治环境。

四、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有效平衡劳动者与企业双方的利益冲突,处理好“双维护”的关系,促进企业与劳动者的互利共存、共赢发展,力争不因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事件。

五、规范民间金融行为。妥善处理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融资纠纷,加强对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引导企业诚信融资;依法遏制民间融资中的高利贷化和投机化倾向,切实减轻企业融资成本。

六、大力保护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坚持“司法护权、激励创新”原则,加大对孝昌知名品牌、驰名商标、著作权、软件信息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引导企业注重品牌建设和技术创新。

七、充分运用诉调对接。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充分运用诉讼调解、案外协调等手段,将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最大限度避免调解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八、扎实开展专项执行。开展“涉企专项执行”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力争全部执行到位;对申请执行企业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时进行调查,调查属实的24小时内予以控制。

九、助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联动、威慑以及司法拍卖机制,树立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大震慑。

十、统筹开展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官法律诊疗团”作用,每季度至少走访5家企业,并以司法建议、风险提示书、案例手册等形式,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提高风险防御能力;在工业园区设立法官工作室,由法院指派专人每周到企业走访,开展针对性服务。

十一、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建立重点小微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法官走访小微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和法律需求,引导企业综合运用法律思维、经济思维解决问题,主动提供小微企业涉审判、执行的相关信息,联合服务小微企业。

十二、及时提供决策参考。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矛盾激化的重大案件,24小时内以要案专报的形式向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汇报,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