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耐心劝导,我们能够好聚好散,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谢谢你们的付出。”3月29日,申请执行人何某在法官回访电话中说。 3月中旬,在安陆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返还彩礼钱68000元,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终划上圆满句号。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初,申请执行人何某(男)与被执行人胡某(女)经人介绍相识,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何某向胡某送去彩礼款78000元,并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3个月,两人发生争执,胡某一气之下跑回娘家,并起诉要求离婚,但被法院依法驳回。因胡某长期居住在娘家,两人的关系仍未能改善。2021年,胡某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胡某返还何某彩礼78000元,何某返还胡某嫁妆,包括美的空调、海尔洗衣机、麻将机各一台、床上用品八套、棉被四床、箱子一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判决文书生效后,双方都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何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胡某送达执行文书时,胡某父亲表示,胡某因为这场失败的婚姻心灰意冷,早已远赴他乡打工不在家。言语间显示出胡某的父亲对此案件颇有微词,他认为是何某有错在先,不懂得关心、照顾人,才让婚姻以失败收场,而且何某也没有将嫁妆及时返还,所以不愿意配合履行。经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胡某名下的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带有农村习俗性质,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幸福,不能盲目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且两个当事人在外务工,执行干警决定还是多与双方的父母沟通,让父母能劝导孩子自觉履行或和解执行。
“你们是乡里乡邻的,俗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既然他们无缘分成为一家人,又这么年轻,不应该纠缠往日的恩怨与是非,应向美好的生活前行,总生活在这次失败婚姻的阴影里,对谁都不好。”执行干警一方面从乡情角度出发做双方父母的思想工作,同时还到村委会寻求基层组织的帮助,经过不懈的努力,胡某与何某达成执行和解,何某同意胡某返还彩礼68000元,另10000元折抵何某应返还胡某的嫁妆,并于当日双方各自履行完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至此,一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执行,经过22天的时间,和解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