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汉川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荣获“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回首过往,勇立潮头敢为先
“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是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嘱托和殷切期盼,人民法院须臾不忘。汉川市居长江经济带,处江汉平原腹地、江汉下游,素有“江汉明珠”、“鱼米之乡”的美誉。境内河湖纵横、水网密布,拥有汉江、汉北河及国家级湿地公园汈汊湖,水资源充沛,汉川法院在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不断深化“两山理念”,努力提高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严厉打击环资违法犯罪,保障环资民事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升环资审判社会效果。2019年以来,汉川法院审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318件,其中行政案件213件,刑事案件57件,民事案件48件,着力为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高度利用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保障。
展望未来,乘风破浪再扬帆
长缨在手,江山向美。在今后的工作中,汉川法院将积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利剑斩污、鼎力护绿,为保护我们天蓝地绿水清的共同家园提供坚实有力的服务保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新时代环资保护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