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创新选任模式,首次采用“竞争+摇号”的方式选任“执转破”案件管理人,高效推进了破产案件的审理进程。
5月12日,汉川法院发布了(2023)鄂0984破1号和(2023)鄂0984破2号两件“执转破”案件关于以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发布后,共有15家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本次管理人竞选。
5月26日,由鉴定科、综合办、破产合议庭的三名人员组成评议小组,同时为确保评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廉政风险防控,督察室派人现场监督。竞选过程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关于指定管理人的相关规定,制定评分工作方案。评审小组以书面审查申报材料并现场投票的方式开展工作,综合考虑机构资质、人员素质、历史情况等,最终两案分别确定2所机构参与下一轮的摇号竞争。
6月2日上午,汉川法院召集4家机构进行随机摇号,在宣布摇号规则后,通过电脑系统摇号,选出了首选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参与摇号的四家机构对摇号结果均无异议并签字确认,本院下午官网进行了公告。6月6日,公告期满后破产合议庭依法下达了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
“竞争+摇号”选任破产管理人,这是汉川法院在进一步提升破产管理人选任透明度与公信力上的一次有益尝试,进一步推动破产审判的公正与效率,也是落实“降本增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汉川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不断完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以高质量破产审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