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公正的声音

2025-03-26 09:13
来源: 汉川市人民法院
作者: 陈丽梅 涂海燕    浏览: 58

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与以往案件不同的是,该起案件的被告人黄某某是一名聋哑人。一场公正严肃的刑事审判,传递出司法的温情。

2024年12月13日,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到汉川市刘家隔镇某村民家中,采取溜门入室的方式盗窃他人财物共计2320元。12月31日,被告人黄某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汉川法院受理该案后,为充分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诉讼权利,为被告人黄某某指派了辩护律师,并邀请汉川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出庭进行手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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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点头,说已经知道错了,他认罪。”在庭审现场,手语翻译老师将被告人用手语和肢体语言表达的内容准确传达给法官。庭审中,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法官特意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方便手语老师完整准确的进行翻译,也确保被告人能充分表达辩解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在无声中体现了司法的公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具有入户盗窃的情形,综合考虑被告人各项量刑情节及其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被告人开展了法庭教育,指出聋哑人虽然是弱势群体,但“聋哑”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如果触犯法律,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告诫被告人要心有所警、行有所戒,切勿以身试法再次犯罪。

庭审“无声”,正义“有言”。为聋哑人指定辩护和聘请翻译,在保证特殊群体诉讼权利的同时,也确保了案件的客观公正审理,体现了司法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汉川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原则,在办理涉及特殊群体案件中,兼顾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行的理念,以为民情怀守护司法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