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依法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悟支行发出了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司法建议书》,得到了对方的积极反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大悟法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悟支行诉被告邓某、大悟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某、喻某等系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大量案件普遍存在“甲贷乙用”“顶名贷款”“抵押物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认为银行存在贷款审批不规范、内部管理缺位、信贷风险管控不严等问题。为规范银行审贷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大悟法院依法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银行强化审贷全流程监管,加强信贷风险管控,开展常态化培训,提高员工信贷技能,强化员工风险意识,引导员工自觉尊法、守法。
收到《司法建议书》后,该银行积极响应,表示将根据司法建议书的建议严格整改,并及时将相关整改结果函复大悟法院。
近年来,大悟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十分注重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依法发出司法建议书,在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助力依法行政、落实平安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为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大悟法院将持续推进司法建议的常态化建设,并继续保持与辖区内各金融机构的良性互动,送法普法,推动辖区内金融市场良性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