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个脚印把全会精神结合司法审判工作落实好

2024-07-19 15:09
来源: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最高法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张军强调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以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服务、助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必将产生深远历史影响。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一项长期任务,重在结合司法改革实际、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实际,把全会的各项部署落下来。”7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

会议传达了全会精神、公报及有关文件。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涉及范围之广、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时不我待、只争朝夕。面对繁重艰巨的改革任务,人民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涉“深水区”,敢啃“硬骨头”,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把全会精神结合司法审判工作落实好。

“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做实能动履职、狠抓提质增效,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围绕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张军提出四点要求——

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项重大原则中,首先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改革推进到“深水区”,需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做“铺路、架桥、造船”的工作。没有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就会失去主心骨和方向。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历程,都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各项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才能最大限度凝聚推进司法改革的合力。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结合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际,结合司法改革工作实际,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增强对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的理性认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入脑入心,形成日用而不觉的习惯,在各项工作中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会作出的各项改革部署,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化、实践化。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就要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找方向、找答案、找指引,从而更深刻把握党中央部署各项改革的深层次考量,更好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中。要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改革、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不断转变司法理念,跟上、适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

坚持以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服务、助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充分体现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也对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坚持刀刃向内,敢啃硬骨头,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做实能动履职,依法妥善审理每一起案件,促推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创新、发展。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合力。

坚持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审判工作做实做细做好。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当前最直接最现实的就是扎扎实实按照党中央部署做好下半年工作。要更加奋发图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能动履职,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立足司法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鼓励各级法院、各部门围绕提质增效,因地制宜拿出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努力为基层减负,以科学、务实、有效的管理促推全会精神深化落实。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贺小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成林,党组成员、副院长茅仲华、沈亮、李勇出席会议。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王淑梅,机关各部门、各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庭、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