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汉川法院:责任上肩强监管 机制倒逼清积案

2021-06-24 11:34
来源: 汉川市人民法院
作者: 吴振虎    浏览: 391

长期未结案件是法院案件办理中的“硬骨头”,是影响法院案件审判质效的“关键因素”,其清理力度和效果,直接关乎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汉川法院将“拖延办案”问题纳入顽瘴痼疾整治范围,在全院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件督办结案专项活动,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院主要领导亲自抓、院庭长主动督、审管办严格管、承办人每天查的常态机制,压紧压实承办法官、院庭长和审管办三方责任,取得较好效果。截至目前,长期未结案件督办173件,已清结167件,清结率为95%;2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清零,1年-2年未结案件4件,6个月至1年未结案共24件,与去年同比下降86%,长期未结案件回归正常区间。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落实领导分工,院主要领导亲自抓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逐案听取汇报,逐案梳理未结原因并亲自督导。明确分管院领导、庭长和承办法官的清理职责,承办法官、庭长向分管院领导逐案说明原因、承诺结案日期,分管院领导进行督办。审管办建立清理台账,每日倒查通报,对承诺结案时间跟踪催办。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稳步推进。

全面排查,逐案分析。组织承办法官、审判业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查清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初步解决措施。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由相关部门汇报案件具体情况,逐案过堂,分析研判解决方法,并根据超期未结案件的时间长短,分段确定不同的承诺结案时间,由院庭长负责督办。逾期仍未结的,分管院领导向院长汇报并提交院审判委员会研究督办,视情况严格问责。

分类管理,落实措施。对审限变更相关事由已消失的案件,督促承办人立即恢复审理,并限期结案;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以及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案件,尽快会商、会办,加大协调力度,制定解决措施和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进度表,由承办法官及其业务部门负责人共同落实。

严格审批,严肃追责。建立院长、庭长督查办案制度,严格案件审限变动审批制度,加强审限的管理及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结与督查;建立审管办日常通报、全程督办制度,定期检查清案工作,并逐案通报,加强催办督办;建立追责问责制度,对督办不力,未限期结案整改的,进行谈话提醒;对违反法律规定,超期结案或故意拖延办案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下一步,汉川法院将持续深化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紧盯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督办,建立完善顽瘴痼疾整治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