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一起涉案标的额452万元的跨省涉企纠纷在汉川市人民法院得到圆满解决,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企业在法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为企业创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2011年1月18日,原告鞍山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石化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订货合同》,约定被告承揽原告塔器设备共8套,合同总价款840万元。后因原告相关项目停工,原、被告于2011年9月19日达成《合同变更》协议,被告暂停制作所承揽设备。2018年,原告恢复施工,遂通知被告继续制作,但被告认为原材料、人工均上涨,要求对方加价。双方协商不下,发生纠纷。2019年9月25日,原告向汉川法院提起诉讼后又撤诉。2021年7月27日,鞍山某工程有限公司就此纠纷再次向汉川法院提起诉讼。
汉川法院城北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阅读案卷、电话与当事人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案情,为妥善解决纠纷夯实基础。考虑到双方的企业性质,仍有业务往来的可能,以及原告公司位于异地,当前疫情形势等因素,为高效化解纠纷,有效减少企业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微信交流、法院远程视频开展线上调解,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意愿,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客观事实和诚信为商原则达成合意,从线上调解到线下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合同解除,被告方将全部已购材料、已制作半成品送往原告公司处并承担运费,并返还原告事先支付的部分加工费70万元。至此,一起长达十年的跨省涉企矛盾纠纷圆满解决。
汉川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涉企案件和解调解工作,充分考量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尽最大可能维护企业生存发展保障各方权益,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