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执行的徐志红与周安安投资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2024年9月25日对被执行人周安安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现申请执行人徐志红与被执行人周安安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销该执行悬赏公告,本院依法决定对该执行悬赏公告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