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诉前调解化干戈 群众解纷快车道

2021-04-25 18:40
来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陈诚    浏览: 470

自2019年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孝感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讼需求,探索诉前调解模式,破解老百姓诉讼、解纷难题。今年政法队伍教育学习整顿,两级法院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实践,从司法便民入手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将一大批案件化解在诉前。

应城法院:打造非诉解纷“快车道”

2019年3月至7月期间,成都某公司多次向应城某化工公司购买防水剂总价13.5万元,买方签收确认货物后,一直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卖方遂于2021年1月10日向应城法院立案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买方银行账户13.5万元。

立案庭收到申请材料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一方面提醒被申请人诚信经营是企业生存发展根基,违反合同义务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会影响企业信誉,降低经营效益;另一方面跟申请人讲明对方疫情期间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只要复工复产愿意尽快偿还货款。通过该院积极有效的诉前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人向法院撤回保全申请。

这是应城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建设,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以来,高效调处企业间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之一。应城法院畅通涉企纠纷案件办理“快车道”,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保障市场交易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云梦法院:融入基层治理解心结

2020年3月,喻某和丁某发生车辆碰撞,因伤情不明显,双方又是同村村民,没有报警处理。喻某回家休息一月后身感不适,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右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住院治疗后,喻某家人认为是当时的碰撞造成受伤住院,遂向云梦县交警大队报警,交警部门认为“因事故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清此事故的成因。当事人可就民事赔偿部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喻某到伍洛法庭咨询后准备提起诉讼。

考虑到本案证据方面存在瑕疵,同时双方又是同村村民,法庭工作人员积极与村委会取得联系,4月12日,承办法官和村委会干部召集当事人及其家属一起调解协商。法官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给双方提出合理的调解建议,同时引导村委会干部积极参与,通过村委会的基层组织作用给双方做工作,喻某同意法庭提出的调解建议,愿意心平气和地与丁某进行协商。在法庭及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丁某随后将调解协议中承诺的赔偿款一次性交给了法庭。

近年来,云梦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孝南法院:线上视频调解化干戈

近日,孝南区矛调中心的人民调解员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成功调解了一起医患纠纷。这是区矛调中心自2020年12月7日成立后使用在线调解促成调解成功的首例案件。

舒某因摔伤入院。手术出院后,舒某仍感腰部疼痛,认为是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并要求赔偿。4月初,孝南区法院在收到舒某的起诉材料之后,经征询舒某同意,将该案委派至区矛调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孝南区矛调中心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收到委派案件后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进行视频调解,调解员耐心细致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最终促使矛盾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孝南区法院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成功化解该案。“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一方面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优势,另一方面其高效、便捷、不收取诉讼费的特点,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消除了人民群众“打官司”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