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仍多点散发背景下,5月31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指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应城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开展联企业、送法律、稳主体,努力以调解方式推进诉源治理,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5月,该院受理原告惠州市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其中,被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我市知名建筑企业,每年上缴税收几百万元。案件受理后,该院分阶段对案件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并在审判系统上对案件作了标注处理。因案涉金额巨大,达一千多万元,本案的处理结果关联多个企业,故该院依法将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精细化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孝感市党代表胡璞了解到原、被告有长期合作关系,导致本次诉讼主要是因为当事人对于合同条款的的执行存在分歧,认为本案具备调解结案的基础。明确了案件审理方向之后,胡璞法官多次组织合议庭成员讨论促成调解的策略,并数次到相关企业找到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原、被告最终在合议庭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制作了调解书。案件立案前,原告向本院申请对被告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签订上述调解协议后,原告当庭向本院提交了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合议庭因此立即作出了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并移送该院执行局执行。
一直以来,该院认真落实“分调裁审、诉调结合”的审判工作理念,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强化诉源治理。同时,将涉企案件办理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开辟了涉企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绿色通道,并不断将服务关口前移,涉企案件立案前主动沟通协调,防止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给当事双方造成不必要的诉累。此外,在涉企案件执行和保全方面,该院严格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被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提供适当担保前提下,优先采取“活查封”或不查封,努力将人民法院的司法措施给当事人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对于被申请人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专用账户,秉承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审慎采取冻结、查封等措施,全力维护弱势群体民生权益,切实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下一步,应城法院将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坚持在“基层第一线”发现、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应城冲刺县域经济“全国百强”作出更大的司法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