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大新法庭成功化解一场家事矛盾纠纷,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和平分手。
原、被告于2019年在同学微信群聊天时认识,2020年6月5日登记结婚,二人均属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原告称婚前对被告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发现二人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多次进行劝导处理,但矛盾纠纷依然没有得到化解,夫妻感情破裂,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希望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法官组织了“背对背”调解,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补偿被告20000元,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原告当场给付被告现金20000元,被告出具收条,双方和平分手。
近年来,大新法庭为了妥善处理好家庭纠纷,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积极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协同处理辖区内常见类型化纠纷,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充分释明调解优势,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努力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