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孝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腾退活动,腾退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该案中,被执行人租赁申请执行人厂房进行家具卖场经营,后因租赁合同解除后被被执行人仍占用涉案厂房诉至孝南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腾退所占房屋返还原告。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孝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按程序多次告知被执行人腾退占用房屋,然而公告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退出占用房屋。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孝南法院遂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腾退前,为确保腾退行动的安全性,执行干警提前联系涉案房屋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多方协调,对腾退活动的进行多种预案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全体到位,出发!”当天上午8时30分,随着一声令响,30余名执行干警驾驶7辆警车,奔赴执行现场。
抵达现场后,法警拉起警戒线维持秩序,执行干警按分工清点物品并组织腾退。眼见卖场家具逐渐搬空,被执行人坐不住了,立刻表示愿意主动腾退,希望法院和申请执行人能给予一定宽限期,如到期未腾退其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法院执行法官耐心与其沟通,严正声明法院执行并非儿戏,不可心存侥幸,如到期未自动腾退将承担法律后果!申请执行人也考虑到该家具城商品数量庞杂,体积较大,强制腾退存在难度,同意被执行人在宽限期内自动腾退,案件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主动腾退占用厂房,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权益,也最大限度的降低商场损失,节约了司法资源。
腾房案件是执行案件中的难中之难,该案的执行不是机械执行,而是根据事情发展,及时调整执行方案,既有强硬的执行威慑力,也有效平衡了执行力度和执行温度之间的关系,使案件得以高效、平稳推进,得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善意执行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