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委政法委、市委平安孝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庆祝孝感建市三十周年平安建设成果展暨先进模范人物颁奖晚会”在孝感大剧院成功举办,晚会对孝感十大“最美见义勇为英模(群体)”和100名“平安孝感建设先进个人”、50个“平安孝感建设先进集体”进行集中表彰。应城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龚家兵获评“平安孝感建设先进个人”。
龚家兵,男,1974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应城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自2014年任现职以来,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奉献精神,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开拓进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司法警察职责使命,组织带领法警队伍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警务保障。近三年以来,司法警察大队先后荣获孝感中院集体三等功,多次被院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支部,其个人荣记三等功等数项荣誉。
坚定信念,牢记使命
龚家兵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院党组及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下基层”“联企业”“三学三立”等主题活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平安中国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与理论素养,始终把责任系在心间,艰辛付出彰显司法警察本色,用日复一日的忘我工作,书写着一心为公平、全力护正义的豪情,成为应城法院法警队伍的一张闪亮的名片。
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庭审保障无小事,司法警察的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一以贯之,全力以赴。”这是龚家兵常常挂在嘴边的话,他这样说,也这样做。
在提押、值庭、处置突发事件等警务工作过程中,既是指挥员也是战斗员。每次执行任务,他都以身作则,示范引领,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工作,与执勤法警并肩作战,最大限度降低意外发生的可能性。在刑事审判案件庭审保障中,特别是涉黑涉恶、电信诈骗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的情况下,他领导大队做到提前制定详细警务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按时将被告人提押到指定地点,庭审中维护法庭秩序,确保每一件案件庭审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近三年,带领大队值庭780场次、押解被告人960人次、协助执行200余次,司法拘留80人,拘传60人,共出警3000人次,期间未出现逃脱、自伤、自残、自杀等事故。其中,出色完成了肖某军等一批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等重大案件的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大队近30年来无重大警务安全责任事故、无警员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一片丹心铸警魂”,任凭岁月更迭,龚家兵同志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怀着对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绝对忠诚,固守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在平凡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把个人的“小我”融入法院事业的“大我”,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把司法警务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头号工程,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用满腔的热忱、辛勤的汗水,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征程中接续奋斗、砥砺前行,积极为平安孝感、法治孝感建设保驾护航。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心中有魂,脚下有根。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龚家兵大队长虽惊天动地的成绩,但他始终凭着对工作的满腔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挥洒汗水,捍卫公平与正义,切实筑牢平安孝感建设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