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2]30号)等规定,按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行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鄂法鉴2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孝感市内注册的土地、房地产、资产以及特殊类评估机构采取自愿方式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报名,在孝感市内设立的分支机构自愿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录,由本院评审委员会对报名机构的资料及相关情况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围评估机构名单报省高院备案,并邀请本院督察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二、报名的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8日止,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鉴定处。
3、报名材料:各类评估机构现场报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按照“说明”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见附件,自行下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入选备案资格;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1至3年入选备案的资格。
三、联系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鉴定处
柳思懿 联系电话:0712--2326297
孙 伟 联系电话:0712--2316438
附件:2023年度孝感中院各类评估机构现场报名提交材料的说明及登记表.docx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