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7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孝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200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司法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实践“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落实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各项审判职责
去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受理各类案件23484件,其中诉讼案件14455件、执行案件9029件,共审结、执行各类案件18882件,诉讼案件结案率为87%。其中,市中院审结、执行各类案件1265件,同比上升3.43%。
刑事审判工作。坚持“严打”方针,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 一审刑事案件806件,审结775件。依法公开审理和宣判了杜导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和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案件共630件932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有141人。先后4次公开宣判并执行一批死刑,震慑了犯罪。严惩经济犯罪,审结偷税骗税、金融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2件37人。依法从严惩处各种职务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审结79件 10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办案中,全市法院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确保不出现新的超期羁押案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民事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全年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1042件,诉讼标的额4.88亿元。其中,审理婚姻家庭案件2298件,借款、证券、票据纠纷等案件3753件,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涉企改制案件92件,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损害赔偿案件458件,房地产案件142件,劳动争议案件72件,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75件,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9件。注重诉讼调解,调解结案率达30.9%,同比提高7.7个百分点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配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91件,涉案标的383.9万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中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件,其中决定赔偿6件,赔偿总金额35.7万元。
审判监督工作。正确处理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的关系。全年共审结各类申诉再审案件165件,改判或部分改判16件;抗诉案件16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6件。为了提高案件质量,市中院组织对本院已结案件进行评查,抽查案件510件,挑选 10件案件作了认真剖析。评选了年度优秀裁判文书和庭审笔录。
执行工作。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执行工作审议意见为契机,强化执行措施,继续化解“执行难”。组织开展执行“三清理”活动,清理历年未结执行积案。共执结各类案件9029件,执结标的额4.73亿元。
二、坚持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全市法院把“司法为民”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采取各种便民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以人为本,重视申诉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提出诉请和解决问题。从年初开始就集中力量处理涉讼上访问题,完善矛盾纠纷调处“五个一”的工作机制,强化接访首问责任,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派专人到市人大及信访机关接访,多途径做说服息诉罢访工作,解决了一批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和无理缠访难点问题。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规范窗口接待秩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全年共处理人民来信3443 件,接待群众来访2956人(次)。
实行司法救助,保障群众诉讼权利。积极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统一制发《诉讼须知》,指导和帮助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为残疾人、老龄人、务工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热情服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实行司法救助,全年共对156件案件实施缓、减、免收诉讼费41.08万元。
注重审判效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做到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允许公民持有效证件旁听庭审,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在审理涉农涉企等群体敏感案件时,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发展需要和群众生活,体现了案件审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并提出司法建议28条。建立案件审理查询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优先执行拖欠民工工资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参与综合治理,增强群众安全感。两级法院依托审判工作,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认真抓好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采取“圆桌审判”等特殊方式教育、感化、挽救少年犯,对106名未成年犯进行了矫正和帮教;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4件,促使罪犯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市中院被省综治委评为“省级安全文明单位”。
三、积极稳妥推进法院改革
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法院改革注意处理继承优良司法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加大改革力度与现实承受力的关系,落实改革 措施与管理制度配套的关系,审判权力归位与审判权责制衡的关系,促进审判机制运行更加高效规范。
审判方式改革。认真执行民事、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以程序规范促实体公正;落实对“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规定,缩短办案周期;进行裁判文书改革,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公信力;及时转发司法文件,指导审判工作。
审判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规范合议庭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明确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责,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为保持司法鉴定、委托拍卖、价格评估等活动的权威性、中立性,公布了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进一步规范委托司法鉴定程序。
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法官法》的规定,严把提请任命法官的审核关。探索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落实轮岗、竞岗、交流、回避等制度,增强了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四、着力提高法院队伍素质
全市法院坚持“人才兴院”战略,认真贯彻全市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座谈会精神,借市政协委员民主评议队伍建设工作的东风,强化教育、管理、监督、培训措施,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共有4个集体、5名法官在争优创模活动中获得省级荣誉称号,14个集体、2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两级法院以换届为契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积极开展争创“团结、廉洁、创新、实干”领导班子 活动,使法院班子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市中院领导班子公布了“四项承诺”,制定并完善了五项制度,从加强中心小组理论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发挥班子集体表率作用,努力把队伍带好。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以司法公正树形象、司法为民、法官职业道德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结合争优创模活动,学习任长霞、蒋庆、周国知等英模的先进事迹,推选6名优秀法官在全市作巡回演讲报告,用身边人讲身边事,弘扬正气,唱响主旋律。针对大悟法院违法办案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重申办案纪律,采取得力措施,堵塞工作漏洞,并从此案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以严格的制度约束人。两级法院院长作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党内“两个条例”,按照法院系统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建’立“隔离带”,保持审判中立;组成督查组,开展廉政巡视,把监督工作延伸到法官的业外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狠刹“四股歪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和法官惩戒规定,严肃查处基层法院违法违纪案件10件13人,有3人追究了刑事责任。中院机 关坚持严格管理,实现了“零违纪”的目标。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了“建学习型法院、当学习型法官”活动,一手抓岗位培训,一手抓学历教育,培训168人。与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在职教育,提升干警学历层次。 目前,全市法院队伍中,已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的有9名,大学本科以上有392人,占总人数的31。7%。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去年全市法院有17人达到合格线,市中院通过市直公务员招录考试,录用了一名应届法学硕士生。
五、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去年是新一届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开局之年,市中院按照“立足本院、抓好系统”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努力提高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重视审判指导。严把二审、再审案件关口,确保办案质量。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严格立案审批程序,规范破产案件审理;对重大案件实行督办,保证公正审理,及时结案。
开展案件评查。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刑事自诉案件、减刑假释案件、死缓和无期徒刑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评查工作。重点解决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案件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自查各类案件1654件,重点抽查387件,对其中 3件不合格案件进入立案复查。评查工作坚持上下联动,市中院级派检查组,分赴各法院进行检查,促进整改到位。
加强基层建设。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指示精神,抢抓“项目建设年”机遇,积极向计划部门申报立项,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固定刑场建设即将开工。截至去年底,统一制定了法院信息化建设标准,编制了人民法庭三年建设规划,已有2个基层法院争取到审—判综合楼国债建设资金。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中去,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市中院认真办理和回复了“关于实施个案监督,遏制司法腐败”和“关于‘两院’应加大犯罪预防力度”的建议案。邀请代表、委员和司法监督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大、要案和公众关注案件的庭审。与此同时,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督办案件,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实践证明,监督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爱护和鞭策,也是人民法院正确执行法律的重要保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官队伍中存在着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二是反映裁判不公、“执行难”而引发的上访问题仍较突出;三是历史欠债和法官“断层”的问题带来的压力很大;四是极少数人滥用审判权,违法违纪的问题影响极坏。今后我们要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也恳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2005年工作意见
2005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重点突出司法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坚持开展反腐倡廉,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孝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政法机关要切实提高“五种能力”,联系法院的司法实践,就是要切实增强“六个方面的司法能力”,即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要认真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确保司法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行使审判权。
(二)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严打”斗争,重点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加大对毒品犯罪以及网络犯罪的惩处力度。依法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法审理涉农、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种经济成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司法审查职责,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更好地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坚持司法为民,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完善便民诉讼机制,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继续推行司法救助制度,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扩大司法民主。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涉讼上访事件。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监控体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裁判的公信力。
(四)加强队伍和基层建设,塑造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贯彻落实《法官法》,依法提请任命法官。确立法院人才发展长远战略,完善人才吸收、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着力解决法官“断层”问题。改进现行法官培训制度,完善法官在职继续教育。坚持接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原则,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继续大力整顿审判作风。落实“执法两制”,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遏制法官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人民赋予法官的权力真正用来为民排忧解难、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抢抓国家给予法庭建设专项补助的机遇,贯彻省委18号文件精神,积极完成法院固定刑场和“两庭”建设的各项任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法院的审判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使命更加重大。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为全面建设小康孝感,努力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