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刘杨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孝感两级法院全体干警以现场和视频会方式聆听刘杨萍同志坚守初心、司法为民的动人事迹。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警向先进看齐,现将各法院部分干警学习刘杨萍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汇总摘编于此。

代绍娟 孝感中院行政庭庭长
可爱的法院人,心怀着这份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刘杨萍同志三十年如一日的在司法审判一线上坚守初心、笃行不怠。她勤于学习、善于钻研,身体力行地做到了“无论走到哪儿,学术情怀带到哪儿、学术种子播散在哪儿”。这启示我们,唯有持续提升专业素养,才能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环节落地生根。她温情审判、寓情于法,帮助失足少年重返正途。这告诉我们,要坚持司法为民,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里、扛在肩上,用心用情寻找每一个案件的最优解决方式。她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永葆着神圣使命感和责任感。这警示我们,法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在法律的框架内公正行使,任何滥用权力、违背职责的行为都不应被容忍。我将以刘杨萍为镜,把“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努力做一名既有专业硬度又有人文温度的新时代法官。

邓敏 孝南法院肖港法庭负责人
刘杨萍同志的事迹,对我而言既是一次深刻的教育,更是一次有力的鞭策。有幸共事的那几年,从刘杨萍身上,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是“匠人精神”,感受到什么叫“率先垂范”,感受到什么是“灯塔的力量”。她对工作极度热爱且忘我的精神无时无刻不在感染着我,推动着我。她审理案件时推行证据开示、精准定罪量刑的魄力与细致;她在少年审判中寓教于审、建立特色制度的探索与坚持;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笔耕不辍的钻研精神,让我深深动容的同时也受益匪浅。法官的价值不仅在于办案数量,更在于办案的质量、效果以及对司法规律的深刻把握与创新实践。她真正做到了“内行人”管专业事,是我们值得追的“星”,是我们对标看齐的榜样。我将以她为镜,在漫长法治之路上,虔诚前进,不惧风雨,不辱使命,用行动诠释对司法事业的忠诚与热爱。

蒋敦华 汉川法院城北法庭(营商办)庭长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这句话常被刘杨萍同志挂在嘴边。在她三十余载的司法生涯中,她将群众期盼置顶于心间,以耐心纾解民忧,用专业化解民怨,让司法温度浸润每一起纠纷;更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涉企案件审理中精准把握“依法办案“助企纾困”的平衡,用高效审判为企业止损,以柔性调解为经营减负,这正是基层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护航市场主体的生动注脚,为我们树立了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者的标杆。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人民法庭庭长,我将以刘杨萍同志为精神坐标,把先进事迹中蕴含的信念与力量,转化为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与护航企业的实际行动,让司法的光芒既穿透乡野阡陌,也照亮企业发展的奋进之路,共同绘就民生幸福与经济活力同频共振的美好图景。

吴壮飞 应城法院刑事庭庭长
刘杨萍同志的“零错案”,于我而言,是专业精神的最高诠释。它告诉我,我们笔下处理的不仅是一份份卷宗,更是当事人的人生。这激励我必须沉下心来,精研业务,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而更让我动容的,是她超越“案结事了”的“温情帮教”。她让我深刻认识到,一名优秀的法官,不仅是居中裁判的仲裁者,更应是社会关系的修复师。“三十二年如一日”,这简单的几个字,背后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守与热爱,刘杨萍同志用她的一生诠释了何为“初心不改”。我们身处伟大的新时代,更应接过前辈手中的火炬,将她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未来的法官生涯中,我立志以刘杨萍同志为榜样,既要磨砺专业利剑,追求公平正义;也要永葆为民初心,传递司法温情。我将脚踏实地,珍惜手中的法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这身法袍所承载的光荣与梦想。

吴艳军 云梦法院行政庭庭长
从刘杨萍同志扎根司法一线的坚守中,我看到了“司法为民”不是口号,而是一次次俯身倾听群众诉求、一遍遍耐心释法说理的实际行动;从她攻克疑难案件的执着里,我读懂了“公正司法”不仅是职责,更是对每一起案件负责、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初心坚守。刘杨萍同志身上闪耀的专业素养、为民情怀、担当精神与创新意识,是新时代法院干警的 “精神富矿”。
作为同行者,我深知,唯有将其转化为实打实的行动,方能不负这份沉甸甸的使命。今后,我将以刘杨萍同志为榜样,将她的敬业精神、为民情怀融入日常工作,用每一次公正审判、每一次耐心服务,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潘星星 安陆法院刑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学习刘杨萍同志的先进事迹,我深受触动与鼓舞。她三十余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以清正廉洁的品格和扎实过硬的业务,生动诠释了“零错案、零信访”背后那份对法治的忠诚与为民的担当,为我们树立了光辉榜样。
榜样在前,重任在肩。我将以刘杨萍同志为标杆,时刻自省,将内心的感动转化为实际行动。把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毕生追求,将司法为民的使命践行于服务群众的点点滴滴,始终恪守廉洁自律的底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我愿做一颗蒲公英的种子,扎根在人民群众之中,将这份感动与力量转化为前行的动力,把法治精神与为民情怀播撒在基层沃土之上。

吴海波 大悟法院民一庭庭长
一名优秀的司法工作者就是要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杨萍同志便是这样的楷模。三十余载如一日,她始终奋斗在基层审判第一线,以“零错案、零信访”的过硬实绩筑牢政治忠诚。工作中,她坚持创新求索,在少年家事审判中推行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和“五心”工作法,成功找到提升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的突破口。面对每一起案件,她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审判情怀,铁面捍卫公正,坚守廉洁担当,用行动诠释着基层司法工作者的使命与责任。
刘杨萍同志的忠诚与担当,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她的先进事迹指引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廉洁自律,做一名清廉的法官;二是公正司法,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三是善于学习,做一名有素质的法官;四是勤政务实,做一名实干的法官;五是司法为民,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法官。

汤龙 孝昌法院周巷法庭庭长
刘杨萍同志的事迹像一面镜子,照见了我的初心,也让我对“法官”这两个字的分量,有了更深的体会。无论是探索“圆桌审判”呵护失足少年,还是为一纸判决反复调解数小时,都体现了她不仅是在办案,更是在用法律修复社会关系、守护一个个具体的人生。这提醒我,在日复一日的庭审和卷宗中,永远不能忘记案卷背后是活生生的人。更令我钦佩的是她将实践与理论紧密结合的探索精神。她不仅办案,还潜心撰写学术文章,带动青年干警成长。这让我看到,一名优秀的法官,既要是定分止争的实干家,也应是推动法治进步的思考者。
刘杨萍同志用三十余年的坚守,创造了“零错案、零信访”的业绩,尤其是在重伤之后,对审判席依然怀着最深切的眷恋。这份近乎本能的职业热爱,深深震撼了我。她让我坚信,法治的道路漫长,但我们每一次公正的裁判、每一次温暖的调解,都是在为这条道路铺下一块坚实的基石。榜样的力量,就在于她能重新点燃我们内心的那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