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疫情防控下,法院执行这样进行…

2022-04-27 15:34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作者: 吴艳军、朱成成、夏晨光    浏览: 807

近期,面对新冠疫情蔓延的风险,云梦法院在确保疫情防控不放松的同时,紧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通过线上办案、智慧执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实现了“执行工作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有效、更安全的司法服务。

 

下面!

就和小编一同随行

看看执行法官在疫情防控下

如何一天执毕三案

 

案情一:

2016年3月丁某翠以需要资金为由向高某宏借款200000元。后丁某翠每月还款2000元至2019年9月,共计还款84000元,其余下欠116000元本息,高某宏一直催要无果,以至成诉。

法院受理后,被执行人丁某翠应偿还申请执行人高某宏借款本金11.6万元及利息,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10月1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

2022年1月6日,申请执行人高某宏申请恢复执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丁某翠仍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后执行局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丁某翠在新华保险公司投有人寿保险。被执行人丁某翠在本院拟强制扣划保单现金价值前与申请人高某宏达成和解一次性给付95000元,其余款项申请人承诺放弃。此案以执毕方式结案。

 

案情二:

云梦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张某清主动打来的电话,他向执行干警表示,与申请执行人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上兑现的时间快到了,想把45000元执行款交到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电话后,赶紧联系申请执行人张某成,为他们当面办理了转款手续。

张某成与张某清系熟人关系,2016年4月12日,张某清请求张某成借款10万元用于周转。张某成同意后,由其妻子从中某银行取款10万元后将10万元现金交给张某清。张某清出具了借款10万元的借条一份,借条载明:“今借到张某成现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借款人:张某清,2016年4月12日”。此后,张某成多次向张某清催要借款,张某清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张某成向本院提起诉讼。2019年8月15日,本院作出判决,文书生效后张某清依旧未履行给付义务,遂张某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沟通,袒露心声,好言相劝,并深入释法明理,依法合理启动执行程序。在执行干警法、情、理兼施的努力下,张某清深刻认识到自己该负的责任,张某成也充分体谅到张某清的不易,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张某清偿还本金95000元即可,分2021年9月30日(给付50000元)、2022年3月31日(给付45000元)两个时间点全部结清。

眼看第二个付款日快过,张某清筹资45000元主动联系到执行干警表明态度,将执行款圆满兑现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案结事了。

 

案情三:

“法院本来案件就很多,本来以为你们对移送执行的案件可能不怎么上心,没想到这么快就执行完了,真是太感谢了你们云梦法院了!”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干警高效办案表示衷心感谢。

近期,云梦法院执行局接收了一批其他法院移送案件。执行干警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案件过程中,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希望云梦法院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予以拍卖。但执行干警在翻阅案卷时,发现被执行人房产已抵押,处理房产对案件帮助不大且处理房屋周期长,房产未卖出,还会增添执行费用。

执行干警耐心对申请人解释了拍卖房产利与弊后,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并答应以执行法官所提出的执行方案为准。经过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某公司有财产,执行干警立即对该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终将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云梦法院执行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将继续加大信息化执行手段,多措并举,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推动执行工作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