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陆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曾某不服安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及不服安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两起行政纠纷案件。安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胡建州、安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陈本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就争议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胡建州、陈本强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对其所列举证据逐一发表质证意见,并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作出针对性回应。
在法庭最后陈述环节,胡建州、陈本强均表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又能及时解决在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促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此举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决心。下一步,两家单位均将以法治机关建设为目标,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抓好源头治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及时释明引导,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行政协调。最终,行政机关自行改变其行政行为,原告当庭撤回起诉,该两起行政争议案件圆满快速实质化解。
安陆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从“幕后”走到法庭审理的“台前”,做到既“出庭”又“出声”。既体现了行政机关的责任和担当,也形成了司法和行政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
今后,安陆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向司法局定期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发送司法建议书等方式,加强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参与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工作,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