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调解化纠纷 当场履行促和谐

2022-08-12 17:58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田坤    浏览: 486

8月11日,大悟法院立案庭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立案庭刘菊芳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原告当场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最大限度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韩某欲在本县购买一套房屋,在某中介公司的介绍下,与被告朱某签订了购房协议,同时双方约定:“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买方即向卖方支付了定金。定金支付后,原告便要求朱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朱某却以房屋已被父亲另卖他人为由,拒绝履行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协议,双方协商未果,原告便将被告父子俩起诉至大悟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

刘菊芳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案情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判决无疑会加重双方之间的矛盾,便主动多次联系原、被告做调解工作。经过刘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违约金,原告也当庭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大悟法院立案庭严格落实“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对于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及时把握调解时机,真正实现定纷止争,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