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地意外受伤 法官温情调解促和解

2022-07-29 16:47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吴康    浏览: 386

近日,大悟法院河口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今年2月,原告汪某受被告张某雇请,到湖北甲公司承包的工地从事桩机基础工作,汪某在施工现场移动机械设备时,现场的机械设备突然倾倒,造成腿部骨折,被送到河南驻马店中医骨科门诊住院治疗18天。被告张某和罗某赔付医疗费15000元后,汪某与张某、罗某等被告就剩余赔偿款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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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付三红法官通过翻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后得知被告湖北甲公司将其承包的大桥工程分包给被告武汉乙公司,武汉乙公司又将大桥工程的桩机基础部分承包给了罗某,罗某又将其中的桩机部分转包给了张某。河口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时,双方对案件事实部分争议不大,主要对赔偿费用争议较大。庭审结束后,法官为了平息各方纷争,让赔偿款能更快履行到位,没有立刻判决,而是从法律关系、责任承担、赔偿费用等多方面向被告罗某逐项解释,让罗某消除了疑虑。随后,付三红法官多次组织各方调解,向原告汪某陈述被告罗某的难处,最终促成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一、被告罗某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赔偿款85000元一次性汇入原告提供的银行账户。二、原告汪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至此,此案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