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应该可以睡个好觉——钱还完了,法院今天把我从“老赖”黑名单中删除了。回想起这几年的“老赖”生涯,我百感交集,是激动还是悔恨?抑或兼而有之?往事怎么也挥之不去。
想起了申请执行人(通过打官司,我也学会了一点法言法语)。其实,我与申请人很熟悉,在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还是朋友,不然不会发生经济关系。申请人是在向我催债了近二年分文未得后才起诉的,申请人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我分期分批有所表示就行,我以没钱为由每次都蛮横地拒绝了。当初我可是拍着胸脯表示到期后一次性还清并潇洒地写下了欠条。我真的没钱吗?虽然我一次性还清可能有点困难,如果我每天少抽一包烟、少抹一次牌,一天至少可以攒100元,可我没有这样做,烟照抽牌照抹。是申请人比我有钱吗?即使他有钱,也是他的合法所得,他没有义务白白送钱我。我的真实想法是:拿着申请人的钱去投资,等我赚了钱再还他,根本就没打算按我当初的承诺如期还钱。申请人无奈只得起诉。
想起了法院判决书。收到判决书时,我当时并没有感受到有什么压力,反而有点逆反心理:不就是差几个钱吗,又不是杀了人,就是有钱也不还,看法院能把我怎么样!从此我就和法院玩起了猫鼠游戏。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不理;法院送达报告财产令,不理;法院执行人员到家里来,不见。我还做了些下三滥的事,现在真不好意思说,反正就是一个目的:不还钱,尽管我这几年赚了点钱!果然,法院经过一段时间地执行,未有一分钱的收获。我不免有点洋洋得意了。
想起了我的家人。我不经常在家,母亲有时给我打电话说法院的人又来了的,街坊领居看我的眼神似乎有点异样,你到底准备咋整的?把钱还了吧。我理直气壮地说:钱又不是你差的,怕什么?母亲叹了口气,无奈挂了电话,
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院终于把我作为失信人员拉入了“黑名单”,我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老赖”了。起初,我对当“老赖”还无所谓,不就是一个称呼吗?但是,我错了,当“老赖”的滋味不好受啊,紧随着一系列的信用惩戒,限乘座飞机、高铁,进入星级游览区、入住星级酒店、贷款、购买不动产、办理信用卡、求职、企业任职等等,均受到限制。我为此付出了惨痛的法律代价……
法院把我作为失信人员拉入“黑名单”,我冤吗?一点都不冤!我是咎由自取。起诉前,我手头紧一紧,可以还而没还,起诉后,我能够还却不还。这种不信守承诺,是为不义;不尊重法律,是为不忠;不体恤家人,是为不孝。不忠、不孝、不义的我还是人吗?多么痛的领悟!
竟然一夜无眠,我已不是“老赖”,天亮了,我可以昂首挺胸自由地生活在明媚的阳光下了!我发誓:此生再不做“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