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申请执行人孝感某公司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送到大悟法院执行干警手上,对大悟法院仅用27天,高效执结其与某管业公司二十年旧案表示感谢。
2004年,经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判决,某管业公司应偿还孝感某银行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某管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罗某以其房屋为该债务提供担保。2021年,孝感某银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孝感某公司,孝感某公司遂向原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执行法院通过线上线下多方查控,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因时间久远亦无法确定提供担保的房屋具体位置,该案执行陷入僵局。2024年6月,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指定给大悟法院执行。
大悟法院执行干警在收到交叉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翻阅卷宗、了解案情,并向原执行法院了解前期执行细节,做到对案件“了然于胸”。经过线上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遂立即开展线下财产调查,实地挨家挨户调查涉案房屋情况,但效果并不理想。后执行干警再次阅卷时发现,当年贷款时,该涉案房屋为罗某与妻子杨某夫妻共同所有,杨某曾出具承诺书,自愿以其与罗某共有的房屋为该债务提供担保。执行干警推断杨某应该有帮罗某还款的意愿,遂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罗某的财产共有人杨某的账户,并及时通知了杨某。眼看妻子杨某的账户被冻结,被执行人罗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说明自身情况、表达和解的意愿。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孝感某公司与罗某、杨某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孝感某公司放弃利息,杨某自愿以其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履行全部债务。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一面锦旗,既是对大悟法院执行工作的感谢与肯定,更是对执行干警的激励与鞭策。下一步,大悟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领域深耕细作,高质效推进“交叉执行”,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