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院“四招”优化良好营商环境

2022-03-07 17:35
来源: 孝昌县人民法院
作者: 汪新元 汤梅    浏览: 469

近年来,孝昌法院始终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谋篇布局、精准发力,主动服务“绿色崛起、山区强县”发展战略,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孝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列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突出单位。

调整思路强调“准”。充分认识到在基层有效发挥司法能动性的重要意义,结合法院实际制定《关于创优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确定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具体落实到各个业务庭和分管领导。坚持改革创新,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孝昌县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诉调对接、诉前化解,节约了时间和费用,有效地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抢占先机紧扣“快”。依托现有渠道建立服务企业平台,开通服务通道热线,建立完善服务企业“绿色通道", 对涉企民商事案件,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调解优先,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通过互联网受理企业立案,向企业送达电子文书,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因案制宜聚焦“活”。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受理群众案件查询、诉讼咨询,收集意见建议。强化诉前调解,加强与“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协调配合。同时,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案件制度,实行“调裁一体,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打破以往对陷入借贷、合同债务纠纷的穷追猛打的传统处理方法,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案处置,最大限度的为群众提供法律救助。

另辟蹊径突出“新”。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破产重整案件作为法院审理案件中的重要部分,考验的是法院适当简化审理程序,缩短办案周期的能力。我院大胆创新,对维纳经编企业实行破产案件简易审,建立府院联动机制,这在孝感市尚属首例,在全省也是屈指可数的。另外还通过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有效促进资本、技术、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重新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