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安陆法院城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作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11日,原告潘某与被告某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合同,双方约定在福建省某市建立驿站,后因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不善,驿站迟迟无法建立,被告无法履行合同约定,原告要求退还保证金,诉至本院。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联系,经过多次微信、电话沟通,发现本案有调解的基础,但原告潘某在福建省某市,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到庭,为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带领书记员一同前往被告所在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得知被告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的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业务为在全国各地建立快递驿站受阻,快递行业经营困难所致。
一边是公民的合法权益、一边是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成了本案的关键。承办法官针对关键问题及时开展庭前调解,向被告公司的负责人郭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及不诚信经营会给公司带来不良的社会效果。郭某听了承办法官一席话后,当即表态:“谢谢法院法官到企业解决解难,公司愿意配合法院与被告进行调解。”
背靠背调解暂停,承办法官拨通原告微信,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让潘某全程参与,并向潘某分析继续打官司可能出现两败俱伤的情况,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公司同意3日内退还原告潘某保证金5180元,潘某同意归还被告公司的财物。双方均对法院高效办案、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