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2017-12-15 09:08
来源: 安陆法院
作者: 胡柏松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笑意写在脸上,哼一曲乡居小唱,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每天上下班走进乡村,都有一种熟悉,一种陶醉:“春天的百花争艳,夏天的百虫共鸣,秋天的皆大丰收,冬天的银装素裹。”,每当此时,乡村小路便是一副美妙绝伦的图画,一幅田园风韵的美景。风景秀美的小镇里,李店法庭与之为伴,走乡串户的法官是乡村生活细节中的一道风景。常之以来,李店法庭与安陆市赵棚镇、接官乡、陈店乡、李店镇、洑水镇、南城办事处、开发区一道,为和谐铺路,为发展谋策,在乡间小路上奋力同谱一曲最美乡村之歌﹗

一、  辖区的“好邻居”

  “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自去自来堂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诗中邻居和睦相处带来的一方和谐稳定,法庭与辖区的“邻里关系”则是体民情、了民意、解纠纷。法庭辖管安陆七个乡镇,处于基层办案一线法官更多的是要靠接地气的心态贴近生活,与乡镇不同的风俗人情、公序良俗、亲情、友情融为一体,察民情、解纠纷、保民生。

一是分工负责,定期走访。积极与乡镇分管综合治理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与村联络工作机制,解法释疑,第一时间解决纠纷。今年3月份,赵棚镇政协副主席给法庭打来电话说,有一残疾妇女因丈夫下落不明欲起诉离婚,她虽然同情这个残疾妇女,但不知道怎么操作,遂向法庭咨询。负责赵棚辖区的法官详细介绍了离婚操作流程以及离婚案件注意事项,赵棚镇政协副主席风趣的说:“自己今天长知识了,今后有些诉讼知识可以应付解决”。

二是在辖区各乡镇建立法官工作室,方便于民、服务于民。在院大力支持下,目前法庭在所辖区的7个乡镇办事处均建立了法官工作室,把法庭巡回到老百姓身边,走进百姓生活,拉近百姓距离,为民排难做到实处。5月份,陈店乡一企业因环境问题与当地居民不融洽,法庭送法进企业,宣传绿色,宣法环保作业,妥善解决了双方的隔阂。

三是为民所需,力所能及解决困境。乡镇年轻壮劳力均外出打工,留守儿童均由老人照料,6月份,李店镇一位老婆婆因孙子翻围墙进一单位玩耍,多番教育均无效,某一天,老婆婆来到法庭寻求帮助。法庭了解情况后,汇同司法所、派出所与学校一道在被撬单位现场说法并在学校开展了“违法必被纠”的法制教育课,涉事学生感触很深,痛下决心改正不当行为,好好听婆婆话,把心用在学习上。老婆婆也感动的说:“现在孩子不好管教,法庭这次帮了我这个老人的大忙。本来教育孩子是自己的事,但想到法庭就在身边,如同邻居,有困难找法庭这个邻居,是我脑子里的第一想法。”

    二、法制的“播种人”

播种一片新绿,收获一份希望,让法治的种子在辖区这片热土上生根发芽,结出“平安乡镇、文明乡村”丰硕果实。守法必须先知法,为将辖区少出纠纷甚至不出纠纷,法庭合理安排时间广泛宣传法律,让广大辖区居民人人知法,切身守法。今年3月8日,法庭全体干警与院女干警一道到李店镇集市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给妇女朋友送去一份具有特殊意义的节日礼物。活动主要围绕婚姻家庭及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展开,旨在强化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当天,李店镇集市上热火朝天,干警们在人群密集处设立了咨询台,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制宣传手册,吸引了大批的人民群众。有的老人上前咨询如何保护赡养权、有的大姐咨询遭到家庭暴力如何维权,干警们认真倾听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深入浅出的为他们答疑解惑,受到了群众频频点赞。一位大姐拉着法庭干警的手说:“这个活动真是好,我们很需要啊!”。

    为广泛有效的将法律知识送到百姓身边,讲解到百姓心里,法庭还与当地司法所“联姻”共同宣法讲法。今年1月17日,安陆市李店镇紫石村王某的母亲领到3万余赔偿款后,激动地说: “感谢党,感谢政府。”这是安陆法院李店法庭联合李店镇司法所,圆满地调解了一起校园学生伤害赔偿案的场面。事情源于2016年11月20日,李店镇初级中学二年级学生王某,在运动会上进行双杠练习,同学岳某在下面摇双杠,王某因害怕不慎从双杠上跌落致两颗门牙断裂。双方当事人在李店司法所组织调解中,就医疗费和后续种植牙齿等费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王某父母欲提起诉讼,请求学校及岳某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岳某父母认为,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事故,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则认为,应由直接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三方各持己见,僵持不下。李店法庭了解案情后,主动和司法所联合调解。通过法官以案说法,告知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学校伤害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建议学校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校方由不理解到理解、从不认可到认可。并表示今后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管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之后又分别做双方学生父母的工作,从法律上、情理上告知家长应承担的义务。经过推心置腹的交谈,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学校和岳某父母赔偿王某3.16万元的调解协议,当场兑现,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三、当地政府的“好助手”

立足新形势,强化法庭职能,当好“法治参谋助手”。近年来,法庭在新形势下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法庭地处基层的优势,多措并举强化司法服务,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当好辖区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

一是加强衔接指导,探索多元纠纷化解。充分发挥“四个治理”的纽带和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示范、保障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法庭与乡镇党委政府达成共识后,在人口密集、矛盾多发的村社、居民集中居住区等地设置“矛盾纠纷调解点”,做到镇、村调解人员和场所固定,便于开展调解工作。同时,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强化与基层调解组织沟通指导,为人民调解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治样本和导向指引,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秩序。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助推“依法治镇”。持续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讲堂”等活动,正确处理坐堂问案和巡回审判之间的关系,将巡回审判的重点放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等群众关注的案件上;灵活运用以案说法、判后释疑等多种形式,宣传依法治国理念,着力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就土地征收、土地经营流转、林权纠纷等问题开展多场法治讲解,向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民、进行座谈宣讲,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加强诉讼服务,丰富便民举措。始终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将重心前移、工作下移,不断延伸服务。在继续做好做优诉讼服务点、法官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沟通,先后在居民集中安置点和人口较多的社区建立服务联系站,建立法官驻点联系制度,驻点法官固定时间现场办公,通过现场调解、电话调解、指导调解等多种方式,实现“小纠纷当场调,大纠纷及时指导”的工作目标,完善诉讼联系点“网格化”建设。

当前农村土地确权正如火如荼开展,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是农村现阶段最敏感的话题。李店社区李二平书记经常纠结土地权属概念问题,多次来法庭咨询;“宅基地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法庭从物权法、土地承包经营法、土地管理法、继承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详细向他介绍什么是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于物权以及两者的区别问题,详细讲解这两个权属是否能够继承的问题。李二平书记听到,十分感动:“经法庭上课后,知道自己在开展工作时,如何运用法律指导工作,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向老百姓讲清道理,在应对土地确权问题上,自己心里有底了,感谢法庭的帮助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