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没有上帝视角
——《罗生门》与审判中的事实认定

2023-05-09 18:05
来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何纯勇

《罗生门》是日本著名导演黑泽明的名作,讲述的是一桩武士被杀事件耐人寻味的是这杀人案从强盗、武士的妻子和武士的亡魂分别衍生出三个不同版本的故事

强盗描述说,自己在树荫下休息,刚好碰见了武士和妻子,强盗见色起意,追上去诡计缚住了武士,强迫女人与自己苟合,事后女人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丑事,恳求强盗与自己的丈夫决斗,一番激烈的决斗后强盗杀死了武士,女人不知所踪。

武士的妻子说,苟合发生后强盗抢武士的刀就走了女人匕首解开丈夫的绳索,请求丈夫用匕首杀了自己,但是丈夫只是冷冷的看着她,女人受到一系列刺激,不久晕了过去,醒来后发现匕首插在丈夫胸前,她觉得是丈夫受不了耻辱自杀身亡

武士的亡魂说,苟合后妻子竟然爱上了强盗,并要求强盗杀死丈夫,强盗却鄙夷的将女人踩在脚下,女人趁人不备跑走了,强盗追了上去,过一会儿强盗回来解开了武士身上的绳索,武士受到强盗的侮辱和妻子的背叛,觉得非常苦闷,捡起匕首自杀了。

《罗生门》中还有第四个版本的故事,即樵夫的视角。樵夫,自己全程见证了这桩杀人事件,苟合女人一直地上哭,强盗乞求女人嫁给自己,女人跑过去解开了丈夫身上的绳索,要求二人决斗,但丈夫怕强盗杀死自己,惊恐要把女人送给强盗,强盗顿觉女人一文不值,女人起身用言语激将二人不是男人,二人遂打了起来,但这不是决斗,而像是丑陋的流氓打架,最终强盗杀死了武士,女人受惊走了。

电影罗生门上映后即大获成功罗生门”逐渐成为描述一种社会现象的代名词,即事件的当事人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描述事件本身,至于事实本身是什么样的已不得而知事实经过当事人的加工早已经偏离客观面貌。

强盗为了在死前塑造自己高大英武的形象,将杀人描述为决斗事件,武士和妻子为了将过错推卸给对方,对死亡事件做了不同的描述,樵夫为了掩藏自己捡走匕首的行为,一口咬定是强盗用剑杀死了武士。

客观事实究竟怎样,电影没有说,而是给了观众一个开放式的结局,每位观众都有自己的看法和判断。但是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我们必须给涉案纠纷一个明确的结论如何破解司法审判中的罗生门进而查明事实,是办理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关键环节

笔者最近在协助法官办理一些案件中,经常面临一种困境,似乎每个当事人说的都很有道理,每个当事人都值得同情和法律保护,法律利益平衡根本无法实现,每次开完庭后,书记员会问我这个案件该怎么办?我便会陷入沉思,如果说审判需要以事实为依据,那么事实又以什么为依据?

答案是证据,根据证据规则对当事人的证据逐一进行判断进而查明案件事实我们必须要承认这种事实是一种证据构建起来的事实,可能与客观真实的事实有距离,在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调查是司法裁判的核心环节,同时对当事人而言,裁判本身的公正可能比裁判触摸到真相更加重要。

在《罗生门》中四人关于事件的前半段叙述基本吻合,即强盗困住武士,强奸武士妻子但是关于武士如何死亡便真假难辨从证据角度上看,武士身上的伤口、地上的打斗痕迹强盗与武士的佩剑和匕首等证据可以很好的还原武士的死亡真相虽然可能离事实仍然有距离,但是基本可以满足作出裁判结论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如今的法学教学还是审判实践,基本上忽视了对证据规则的深入学习,似乎法律从业者天生就运用证据规则这是一种陋习,值得我们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