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引纠纷 倾情执行解矛盾

2023-04-14 08:28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陈大祥

近日,大悟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因意外事故引发的人身伤亡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2019年11月,张某在山上发现田某与赵某合伙违法架设的电网,因担心自家藏香猪的安全,遂将该电网的电瓶及增压器拆下并带回其农庄,在农庄的房间内不慎被增压器电击致死。后张某的家属将田某、赵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田某、赵某赔偿张某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674995.8元,二人对赔偿款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二被告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因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的家属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在执行中,二被执行人均对支付赔偿款有抵触心理,躲避执行,执行员通过多方联系找到田某后,田某提出其不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申请人同意将田某与张某的责任分开处理各自赔偿,田某愿意借钱一次性付清。因赵某在事发后更换电话号码无法联系,执行员经过多方查找,找到赵某的家庭住址,但赵某并不在家,执行员将案情告知赵某的父亲、妻子,让家属劝其主动履行或者联系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同时执行员也发现赵某家庭比较困难,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子女要抚养,妻子在家照顾小孩没办法工作。执行员将执行情况告知申请人后,申请人经过慎重考虑,同意了田某的意见,双方很快达成和解协议并收到了一半赔偿款。此后,执行员多次与赵某的家人通过电话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赵某的父亲主动代赵某履行2万元,也向申请人表达了歉意,称愿意慢慢代替儿子支付赔偿款。

事发至今已有三年多,执行员始终没有放弃本案的执行和解工作,经常通过电话联系本案的双方当事人,希望能找到案件的突破口,找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心里的平衡点,来化解双方不可调和的矛盾。今年3月底,屡经周折后申请人考虑到本案毕竟是意外事故造成,被执行人赵某的家庭经济也很困难,主动提出放弃部分请求。3月28日,执行员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制作了执行和解协议,赵某的亲属代其当场履行,至此,历时三年之久的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