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破裂,10多年来,张某对我们母女不闻不问,自己靠到餐馆打工和娘家的救济抚养着女儿,这是张某第一次给钱养女儿。”当执行法官将5万元兑现款交给申请执行人杨某时,杨某激动得流下了眼泪。1月28日,安陆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赶在春节前为杨某母女二人送去了温暖。
张某与杨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2007年8月生育一女张某某。因双方性格不和,2011年3月,杨某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其后,杨某独自带着女儿生活。2019年4月,张某到法院起诉与杨某离婚,2019年10月8日,法院根据庭审举证质证,判决准予张某与杨某离婚。婚生女张某某由杨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张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一次性补偿杨某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没有履行义务,后杨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迅速联系张某,将立案执行情况告知了张某,希望他尽快履行义务。张某告诉执行法官,目前自己只能履行3万元。执行法官将张某拘传到法院,希望张某一次性履行义务,张某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经历了体检、核酸检测、调取大数据后,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张某幡然悔悟,联系家人朋友凑足案款,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