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安陆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该案由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保国担任审判长,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匡茂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害人魏某某于1991年按农村习俗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2年至2022年,因被告人李某某沉迷赌博且家暴,二人离婚、复婚后又分居生活。被告人李某某认为被害人魏某某离家躲避自己,且不支持自己经商,对被害人魏某某心生怨恨。
2023年9月25日下午,因被害人魏某某的姐姐去世,被告人李某某前往吊唁。期间二人多次发生争执,被告人李某某掏出水果刀朝被害人魏某某胸、腹等部位猛刺数刀,后被害人魏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23年9月26日,被告人李某某在亲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故意杀害他人,致一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前,合议庭成员仔细查阅全部案件卷宗,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制定详实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表示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无异议。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审判长引导依次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围绕焦点问题展开了辩论。被告人李某某依法做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
整个庭审过程流畅高效、庄重严谨,审判长节奏把握精准,各环节衔接井然有序,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该案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将择日宣判。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全面贯彻司法责任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流程、提高审判质效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孝感两级法院将时刻牢记司法使命和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维护司法公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