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一面来自“天山”的锦旗

2022-07-04 17:43
来源: 安陆市人民法院
作者: 潘星星 易小丽    浏览: 637

“虽相隔千里,但是我还是要表达对法官的感激,感谢你们及时为我解决问题。”6月27日,申请人刁某在法官回访时说。日前安陆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收到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字样的锦旗,这是刁某千里之外的天山邮寄到安陆的一份沉甸甸的心意。刚刚转至执行岗位不到两个月的执行法官接到锦旗时,内心十分感动

2015年,刁某以30余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新疆乌鲁木齐某区的房产一套,在与开发商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全部价款后,房地产公司将该房屋交付给刁某使用,但一直未给刁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刁某遂诉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案经判决后,因开发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刁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刁某购买的上述房屋于2021年12月被安陆法院因其他案件查封,刁某由此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考虑到该案系涉民生案件,异议申请人刁某及涉案房产又在千里之外,加之疫情原因,如前往新疆调查,来回时间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无法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执行法官果断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与异议申请人刁某、新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联系、沟通在查明案情后,自收到异议申请书三日内即作出执行裁定,解除了对上述房产的查封,刁某的不动产权证书得以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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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结后,与执行法官素未谋面的刁某,为表示感激之情,多次邮寄新疆干果等特产,均被执行法官退回。刁某为表心意,制作锦旗邮寄安陆法院执行局。

执行无小事,为民服务是大事。把老百姓“急难愁盼”的每一件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办在群众的心坎上,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