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中院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反映投诉交办督办机制

2022-04-07 09:49
来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毛峰    浏览: 511

为深入贯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方案,保证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让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法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实效,我院找准切口和痛点,对涉案企业营商环境的反映投诉,以快速办理、明确责任、措施有力、及时化解为目标全面落实交办督办机制。

一是“一个工作日快速启动”机制。对涉案企业直接提交,以及相关部门转交我院的涉案企业经济影响反映投诉,在收到材料的当日立即进行处理,启动交办督办措施。

二是“责任到部门到人”机制。对反映投诉所涉及的审判执行案件,由我院营商办确定责任部门,以交办函的形式予以交办,明确责任部门应当采取的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并要求责任部门限期向院营商办提交措施落实和风险化解情况书面报告。

三是“及时接访反馈”机制。责任部门收到交办函后,要求立即与反映投诉企业取得联系,约定时间接访,当面沟通了解企业诉求,对企业反映的合理诉求予以正面回应。

四是“风险化解跟踪督办”机制。院营商办对于反应投诉交办事项登记台账,对交办事项处理时限及效果进行跟踪督办。对超期未完成、措施不力导致企业再次反映投诉的以督办函的形式,要求责任部门限期完成、重新采取有效的应对化解措施,直至办结销号。

五是“两级法院全面协同督办”机制。对企业涉及我市两级法院审判执行案件的反映投诉,均纳入我院营商办交办督办范围。对交由基层法院办理事项,明确基层法院案件办理庭室为责任部门,由分管院长及基层法院营商办具体督办,必要时由我院对口庭室协同督办,我院营商办对办理流程统一跟踪督办。

今年三月份以来,我院营商办已交办两件企业反映投诉事项。一件涉及我院审理案件,在收到材料当日即书面交办至责任部门,办案庭室第二日即联系企业当面沟通,说明案件目前审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回应了企业的诉求,化解了企业的顾虑,取得了实在的效果。另一件涉及基层法院执行案件,同样在收到材料当日书面交办至基层法院责任部门,同时发送基层法院分管院长和营商办,基层法院责任部门当日即向我院对口庭室和营商办汇报了执行情况,商讨拟定化解方案。我院明确要求及时接访企业、制定可行化解方案、限期办理,并书面报告。

从目前运作情况看,跟踪交办督办机制作为涉案企业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配套落实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下一步将以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为标准,扎实推进该项机制,务求实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