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孝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及时高效调解了一件涉企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公正高效”的执法办案理念和切实为企业“减负”的司法服务意识,在全面了解企业双方的诉求和困难后,主动登门走访企业,积极促成双方调解,前后仅用5天时间便调解结案,不仅及时化解了纠纷,更将纠纷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了最低,以司法服务企业的实际行动,体现了维护企业权益的实在效果,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案情回顾
原告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科技公司存在销售业务往来,被告向原告购买产品,原告按约供应货物,经结算后,被告并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应货款及违约金,双方对此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纠纷在立案阶段,因双方当事人均为辖区企业,立案庭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在征询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后,迅速将纠纷流转至诉前调解程序,通过诉前调解沟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涉案产品的供应及使用并无争议,但被告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遭遇资金周转问题,被告虽有积极还款的意愿,但未按时支付货款产生违约,进而引发纠纷。原告虽然知晓被告的困难,但因企业自身情况,所以坚持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材料款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案件立案后,为顺利解决该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始终将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放在第一位,结合诉前调解情况和原告当事人的诉讼保全申请,迅速对案件做出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再次确定了详实的调解思路计划,采取主动登门走访调研的方式,掌握企业经营现状和需求,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在调解中权衡利弊、晓之以理,通盘考虑双方利益,强化沟通协商力度,承办法官一方面详细向被告释法明理,说明其应当积极履行的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做原告思想工作,望其理解当前经济形势对被告企业的影响。经过细致调解,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逐渐减小,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至此该买卖合同纠纷在诉前调解员和承办法官的精心协调下及时圆满化解,保障了原被告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
便捷高效调处涉企纠纷是孝南区法院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种工作常态,本案是区法院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孝南区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以更贴心的方式,更暖心的态度,更便捷的效率,竭尽所能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