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润沉湖,庭音漫乡野

2026-08-28 16:14
来源: 汉川市人民法院
作者: 汤浩 涂海燕    浏览: 6

国徽高悬,法槌清脆。8月18日,汉川市人民法院福星人民法庭将巡回法庭“搬”至沉湖镇,就地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邀请辖区人大代表现场旁听评议,以“看得见、听得懂、接地气”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感受阳光司法。

乡间事故引发鉴定争议

原告余某与被告吴某均系沉湖镇居民。某日,二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交管部门认定被告吴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致使余某受伤住院,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余某做完伤情司法鉴定后诉至法院,主张各项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注意到,被告对司法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且双方均未委托律师,对诉讼流程、举证规则、赔偿标准认知不足。考虑到案件在农村地区具备典型普法价值,法庭决定将庭审下移至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

巡回审判走进村镇现场

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有序推进。庭审有序推进。围绕事故经过、责任划分、治疗支出、司法鉴定等争议焦点,法官一步步引导双方完成举证、质证。针对被告对鉴定意见的质疑,法官跳出晦涩法条,用乡土化语言讲清鉴定机构资质、鉴定程序规则以及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定条件,充分保障无代理人当事人的陈述、抗辩权利。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充分陈述意见,整场庭审程序严谨、释法到位,充分彰显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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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列席的人大代表全程观摩庭审,对庭审规范化水平、司法便民举措开展现场监督。庭审结束后,代表们对巡回审判模式给予充分肯定。代表认为,电动车交通事故是乡村高频民生纠纷,把法庭设在村镇,既减轻群众诉累,又以案释法,是一堂实打实的乡村法治公开课。

“当事人没有聘请代理人,法官耐心引导、细致释法,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希望多开展这类贴近群众的司法活动。”一名人大代表如是说。

旁听普法浸润乡土治理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向在场代表与围观群众开展普法宣讲,围绕电动车骑行安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相关法律要点开展提示,引导群众严守交通法规,遭遇纠纷选择理性依法维权。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近年来,福星法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将法庭延伸至乡村社区、田间地头,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下一步,汉川法院将持续激活人民法庭基层前沿阵地作用,做优做实巡回审判,深化人大代表联络监督机制,以有温度、接地气的司法服务,持续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力量,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