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相争火气大 精准化解平纠纷

2022-08-29 09:57
来源: 孝南区人民法院
作者: 杨玲玲    浏览: 569

邻里纠纷类案件,作为基层法庭常见案件,往往具备案小事大”的特点,处理稍有不慎,往往会加重双方矛盾,导致冲突升级,小案变大案、难案。近日,孝南区法院朱湖法庭便遇到一起因下水管道漏水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受理该案后,朱湖法庭干警们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充分发挥能动作用,通过及时追加第三人参与诉讼以及深入社区实地调解等方式,精准摸清症结,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考虑,善用情理法想融通的工作方式,促使恢复邻里关系和谐如初。

原来,该案、被分属同一楼房二楼及一楼的房屋所有权人,两者之前系邻居关系。起初,原告借用该被告卫生间接通下水管道,被告考虑到邻里关系,同意原告的下水管道从自家卫生间通过。后因二楼房屋地板漏水,导致被告房屋天花板受损遂联系原告就损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原告方则认为,其已将该房屋出租,即使漏水造成的损失也应由租户进行赔偿,与自己无关。但租户也拒绝与其沟通。三方僵持下,被告负气截断卫生间下水管道双方矛盾逐渐积深,派出所民警多次到现场劝解也无济于事,双方诉至法院。

充分了解案情后,朱湖法庭干警迅速前往现场查看下水管道涉案房屋受损情况并与双方当事人初步沟通案件承办法官魏校军发现该案虽然争议标的不大,但双方敌对情绪浓烈,且另涉及到租户廖某,如若机械判决不仅达不到纠纷实质化解的效果,也不利于案件的后续执行。

为彻底解决纠纷,魏校军法官及时追加租户廖某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充分考虑当事双方的合理诉求,从法理、情理等角度,苦口婆心地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剖析,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换位思考在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后,三方终解心结,被告愿意自行修复被截断的排水管道,第三人廖某也同意赔偿被告因房屋漏水造成的维修费1000元,原告则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互为邻里本应和谐相处,某因赌一时之气,伤人伤己。在本案中,朱湖法庭为化解纠纷,秉承着“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采取一案一方案的工作方法,既确保了案件及时有效的解决,保护了当事人权益,又避免了案件的升级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双统一。

下一步,朱湖法庭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高质高效的工作态度,将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