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11-12 14:32
来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鄂09执133号

查找柳三华可供有效执行的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其他财产等)

被执行人:柳三华,男,1974年3月22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云梦县下辛店镇邱湖村三组。公民身份号码:42092319740322621X。

执行依据:厦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厦仲裁字20221490号裁决书

执行标的:人民币105672.03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款的5%。

悬赏时限:自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外,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且经查证属实使案件得以有效执行的,债权人承诺按照该线索的实际执行到位款的5%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本院予以严格保密。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12-2312048

联系人:柳法官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